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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资讯] 两部门征求意见:辅助驾驶不能当自动驾驶!未经备案OTA不得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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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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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8月13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
企业应当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以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和操作,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视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企业应当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在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以便驾驶员及时接管车辆和降低安全风险。
企业应当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信息监测,减少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漏洞引发的车辆事故风险。市场监管总局对存在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不完善、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漏洞等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必要时督促企业通过召回方式进行改进。
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将对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不足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必要时纳入缺陷分析与调查工作。
另外,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调管理,发现企业未按照要求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车辆性能与报送技术参数不一致、未经备案开展OTA升级活动、实际OTA升级活动与备案不一致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频繁开展OTA升级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
同时,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
企业应当避免夸大宣传车辆驾驶性能,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开展过度宣传等问题的技术认定工作,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依法做好整治规范工作。
企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加强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并对企业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企业未按要求报告事故信息的,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对企业在事件事故报告中存在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专项核查。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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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辅助驾驶当成自动驾驶,这将会给驾驶员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坚决支持两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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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说明书中应详细说明各项功能及使用方法,以及危险提示;制造商不能随意夸大功能,随意升级OTA,增加或取消,行车数据,应同步保存在车量上(供车主读取),国家数据库,车企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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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能辅助驾驶没问题,问题是驾驶员要做好随时接管的准备。那些网上吹嘘的视频只是某一段路或者时间段内,并不能保证你的整个行程过程中不会出问题,所以驾驶员切记要做到随时能接管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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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备案管理!这样一来,车企为了通过备案,肯定会好好测试升级内容,避免推送有问题的版本,我们消费者就能免受那些“半成品”升级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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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很快要放开高速路L3自动驾驶了,到时候真的可以全车人一起睡觉。城市里路况复杂,智驾能用,但确实做不到百分百,就是个辅助系统,已经很方便了。总之,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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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次政策非常明确,就是要求车企通过显著位置提示、禁用误导性命名等方式,将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彻底区隔,从源头杜绝 “辅助变自动” 的认知混淆。因为当前 L2 级辅助驾驶渗透率已超 65%,但是 73% 的消费者仍存在 “自动驾驶无需接管” 的认知误区,这个后果是非常恶劣的,之前山东高速的事故案就已经暴露出了这种认知误区带来的致命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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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大家科普一下,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从L0 到 L5 六级。其中,L0-L2 级为辅助驾驶,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L3-L5 级为自动驾驶,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其实目前市面销售的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其“自驾”的最高等级其实才达到 L2 级,也就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主要作用只是减轻驾驶员疲劳,提高行车便利性。即便达到 L3 级,也只是“有条件自动驾驶”,依然要求驾驶员随时准备接管驾驶任务,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控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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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华为智驾系统开了2万多公里,高速全是智驾,除非进服务区,最近升级的版本城区又更加丝滑聪明了,城区智驾率越慢慢增加,对司机太友好,解放了很多精力,当然人机共驾最安全,只有用过的人才能感觉到这个功能太爽了,真的是买车送司机,欢迎理性交流,喷子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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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觉得脱手检测在技术上来看真的不困难,之前小米汽车就可以通过方向盘脱手检测传感器与分级报警机制,在驾驶员手离方向盘超过特定时间后触发惩罚模式,禁用智驾功能。我觉得真正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安全性与用户体验。过度敏感的监测可能导致频繁误报,真的很影响我们作为驾驶员的体验,监测不足呢,又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政策落地能考虑到这一点,确实解决我们用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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