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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东方园区南区居民陈女士反映,其所住的单元楼准备加装一部电梯,势必将对其所居住的二楼房屋结构产生影响,因此一直就此事和当地社区沟通。但直到今年11月份四部门的联合审核意见通过之后,她才知道加装电梯竟然还要砸掉她家购买的部分露台面积。 根据施工方案的公告,加装电梯工程将于12月22日动工,陈女士质疑为何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情况下就准备强行动工。 12月21日,加装电梯的施工负责人陈某某回应,要砸的地方并不是所谓的露台,而是露台墙体连接处“飘出来”的部分,这部分面积属于业主共有面积,方案也在居委会备案。林苑居委会主任林某某就此事婉拒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表示需要见面沟通。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汕头金平区东方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反映给相应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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