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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大观] 演员宋伊人发长文回应近期谣言:我不在于朦胧坠亡现场,坦言自己曾租住在事发小区但9个月前已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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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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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晚,演员宋伊人发长文回应近期谣言:我不在于朦胧坠亡现场,我和大家一样当日上午才得知意外发生。坦言自己曾租住在事发小区但9个月前已搬离,此前未发声是已与前经纪公司合约到期。“我无法寻求公司或工作室的帮助来应对当时的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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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宋伊人坦言因自己此前住于朦胧坠亡事发小区,而被舆论造谣强行绑定该事件。“介绍大佬”“拉人陪酒”“在场密谋”各种谣言和污言秽语“压得我喘不过气”。


文中,她对网络流传的传言依次解释批驳。比如自己根本不在案发现场,跟网友一样,当日上午才得知意外发生。她表示自己曾租住在事发小区18号楼,但9个月前已经搬离。


此外,对于live图背景音、巨额转账,网传“逃跑到国外”等传言一一回应。极目新闻记者关注到,其IP地址为北京。9月22日,律师杨曙光曾代她发布严正声明,表示将对造谣诽谤者提起民事诉讼。


此前报道


因曾住于朦胧坠亡事发小区

女演员宋伊人被强行与于朦胧坠亡关联

发布律师声明



22日晚,著名律师杨曙光在微博发布声明,表示依法接受演员宋伊人委托,“就部分网络用户发布侮辱、诽谤内容,致使宋伊人女士名誉权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相关法律事宜,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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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宋伊人微博
声明中提到,近期,多位网络平台用户发布、传播针对宋伊人的大量不实信息,对宋伊人的过往日常生活片段及正常人际关系等进行“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恶意解读”,强行将宋伊人与于朦胧意外坠楼事件相关联,部分用户肆意辱骂甚至造黄谣,比如通过视频、文宇等形式在网络上散在包括“杀人犯”“拉人陪酒”“潜逃国外” “拉皮条”等虛假信息、贬损评价,更以此不实内容吸引流量。造成宋伊人名誉损害等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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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将对侵权者发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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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因谣言不断升级,对于宋伊人的网暴已经持续了一周之久。而将她与于朦胧强行关联的言论,竟然是因为宋伊人此前曾居住在于朦胧坠亡案发小区,与极光光有过合影,同时曾在社交平台放出过在小区内的留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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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翻开宋伊人的微博,还能看到网友大量毫无事实根据的谩骂与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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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伊人,1993年5月7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2018年,她与王鹤棣主演的古装玄幻剧《将夜》让她一炮而红。近年来在《看见味道的你》《全世界最好的你》《我凭本事单身》《六姊妹》,电影《我们一起摇太阳》中均有重要角色出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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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酒误事,现在是吃酒死人的真不少,希望大家都能记住少喝酒少抽烟,请珍爱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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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诉求是公开案情透明调查,保持热度! 1.尸检报告?2.他的手机在哪?3.聚会人员名单?4.高档小区监控视频?5.为什么他的死亡消息是已经注销了的工作室发出来的?6.听说他聚会中途有报警,是什么原因报警?7.喝醉不去床上躺着跑到窗边失足?那么高的窗户怎么失足的?又是怎么打开防护网的?解释或者演示给大家看看。这种聚会出意外,按照程序,在场的涉案人员都要做血检尿检和身体痕迹检查的,看看有没有嗑药醉酒或者其他违禁品以及物理证据,这些程序走了吗,结果呢? 不是要你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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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知道结果是不了了之的!!看看那些证据确凿的,光明正大的犯罪案都得拖几年才出结果!这种迷案更不要说了,能不办就不办,又能赚钱!明面案是没办法,不办也得办,收点利息能拖一天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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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的本质已经超过明星离世,已经成为公众对司法透明度、资本操控及社会集体对公平公正的追问,持续关注是对生命的尊重,亦是对现代法治社会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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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止要蓝底白字,要立案我们还要调查过程,执法记录仪,公布现场情况,要当时的现场照片, 最终的调查结果,公开透明的对外公布。  要公正结案  我们人民群众要看到:    1.详细的案发现场报告 2.涉事人员具体名单 3.尸检结果 4.公安机关正式通告 5.家属的真正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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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辟谣都没用,已经进入一种循环啦♻️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家属亲自出来说一下情况,或者警方通报一下详细的案件侦办过程,尽量消除网友们的疑虑,这比什么辟谣都有效。感觉就是那个被注销的工作室引起的,让大家多了许多不安的揣测。人就是这样,越捂着掩着,就越会激起好奇心,也会放大问题。如果家属受访和警方通报都有困难,也可以让李勤勤领养一下死者的狗,就跟周海媚的金毛被她照顾了一样,让群众看看死者身边的一切人事物都挺好的,也不至于这样。赶紧恢复平静、和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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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坚决抵制网络造谣行为,力求营造良好绿色网络环境,基于警情通报格式,民众请求公开北京9月11日于某某聚会坠楼事件以下内容:1、详细的案发现场报告2、涉事人员具体名单3、尸检结果4、案件发展全过程5、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全过程如调查未结束,也请及时通报调查进度。《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9条: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12条: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事/案件无疑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且事关执法公信力,自然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请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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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传谣不信谣‼️于朦胧坠楼事件已经不是娱乐事件,更是公民安全问题,不只要一锤定音的权威通报。此案疑点重重。请求转为刑事案件。公开死者从案发到死亡的具体原因和细节。公民合理要求行使知情权并正义发声: 1、坠楼原因,明确过程中是否存在胁迫、囚禁等非自愿原因。 2、医疗记录、尸检报告。 3、监控记录。 4、人证物证。 5、执法流程。 6、具体参与人员等符合办案程序的信息 7、公开审理案件 恳请国家执法办案机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要让任何人钻空子导致从轻发落!请彻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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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疑点重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民众一个让人信服的真相,以平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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