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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介入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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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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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此前媒体报道的苹果iPad商标权之事有了新的情况,在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对簿公堂的同时,深圳唯冠还向工商部门投诉,西城工商分局经检科已立案调查,有可能向苹果开出天价罚单。  据了解,早在2000年时,唯冠国际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第二年,唯冠国际旗下的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此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2006年,苹果准备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公司,但最终败诉。
  2009 年,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权转让给苹果。但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不包含在转让中,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权是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没权力将其出售。之后,苹果联合起诉深圳唯冠,要求法院判iPad商标专用权归自己所有,并索赔所受损失4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此案,并于去年三次开庭审理,去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诉讼请求。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本报此前曾报道过)
  据媒体报道,去年12月,唯冠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唯冠公司已开始在广东地区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经销商停止侵权——停止使用iPad商标,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院已分别受理案件。
  双方在对簿公堂的同时,唯冠方面于去年年初向西城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西城工商分局经检科立案受理此案。据有关人士透露,工商部门在案件总结报告中指出,苹果公司有可能被处以巨额罚款。但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并未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最终会罚多少钱还无从知晓。据悉,有关方面还在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记者昨天未能与深圳唯冠取得联系。苹果方面称,对此事暂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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