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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yyeah

宝马反复碾轧儿童案司机以过失致死罪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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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8:}鄙视...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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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能更假么?

本帖最后由 andyyeah 于 2011-4-30 10:04 编辑

看仔细了——"因对车后路面状况疏于观察,将3岁半幼童李某某撞倒、碾轧,后因判断失误向前提车时又一次碾轧被害人,其下车查看时又因操作不当,将停车挡位挂入倒挡致使车辆后退,导致该车左侧前后轮再次碾轧被害人,致被害人受伤..."至少2吨重的宝马X6反复碾压一个3岁半的幼童后,其结果只是致被害人受伤...写这材料的该是神马大学的神马中文系毕业的吧?而且报酬也绝对不止5毛,起码也得6毛、7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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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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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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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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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早已没了道德。到最后这篇地图上人都会死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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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才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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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玩意T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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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都对,鄙视xx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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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瞪眼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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