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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zcom520

[综艺大观] 骑车玩手机摔成植物人:路政判赔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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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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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好像是这么规定的,这事就有点合法不合理了。要是骑手看手机撞倒路人,导致自己瘫痪,还造成路人也受重伤,请问是骑手找路人索赔?还是路人找骑手索赔?假定路人站在路上看手机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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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马路还是要恢复到原来的沙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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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法律是有温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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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是个人站那里呢,法官你怎么判?是判行人不该站在那里,所以需要担责呢?还是判骑车人不注意观察而负全责呢?像本案这种判罚就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保护弱势一方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否则法律就成了某些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工具。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法律一定是硬性指标,绝不能可以做两面解释都可以的模棱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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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因为这种判决,不守规矩的才会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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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要求赔偿3000万,以后一大家人的生路就不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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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路上都要玩手机,完全不把生命安全放心上,摔成植物人多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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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主责判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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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路若是看手机撞上路边的电线杆,电线杆上又没有张贴危险告知书,撞电线杆的人,经医院检查是“脑震荡”试问电力公司要不要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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