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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大观] 71岁老人200万买基金亏85万,法院判决银行全额赔偿!这一关键细节成胜诉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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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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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推荐的基金,亏了算谁的?”
这个问题,今天有了一个极具参考价值的答案。
北京71岁的王女士,一次性投入200万元购买某银行理财经理推荐的基金,两年半后亏损高达85万余元。当她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震惊了——银行存在明显过错,须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
我仔细研究了该判决,发现这起案件给所有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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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北京日报

一场精心“设计”的基金销售

故事要从2017年说起。
71岁的北京退休老人王女士,原本是一名稳健型投资者。她在某银行有存款,偶尔购买一些低风险理财产品,日子过得安稳踏实。
直到有一天,该银行的理财经理主动联系她,热情推荐一只基金产品。“收益可观”“机会难得”“我帮您操作”……在理财经理的反复劝说下,王女士动了心。
但接下来的操作,却暗藏玄机。
两次截然不同的风险测评

就在购买基金的前一天,王女士在银行柜面做了一次风险测评,结果为“稳健型”——这与她71岁高龄、退休人员的身份完全吻合。
然而第二天,当理财经理陪同王女士在银行网点附近的一家餐厅里,通过手机银行购买基金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手机银行上的测评结果变成了“成长型”,正好符合购买这只中高风险基金的条件。
两份测评问卷在家庭年收入、投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等核心问题上存在巨大差异。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第二次测评结果不能代表王女士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以第一次测评结果“稳健型”为准。
为什么?因为一个71岁的退休老人,一夜之间改变了对所有关键问题的回答,这不符合常理。更何况,整个过程都是在理财经理的“指导”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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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北京日报

规避“双录”的餐厅交易

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关键细节:交易地点。
按照规定,银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销售产品,必须在销售专区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即“双录”)。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防止销售人员误导宣传、夸大收益、隐瞒风险。
但本案中,理财经理没有在银行网点进行销售,而是将王女士引导至网点附近的餐厅,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购买。全程没有任何录音录像。
法院明确指出:这一操作违规。
为什么要在餐厅交易?答案不言自明——规避“双录”,逃避监管。没有录音录像,银行就可以否认销售过程中的不当言行,投资者维权将难上加难。
适当性义务: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金融行业有一个核心原则: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这就是“适当性义务”。
本案中,银行将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产品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的老年投资者,这本身就违反了适当性义务。
更关键的是,银行未能证明其已向王女士完整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也就是说,王女士是否真正了解这只基金的风险?是否清楚可能面临的本金亏损?银行拿不出证据。
而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举证责任在银行,不在投资者。
法院判决:银行全额赔偿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认定银行的过错行为与王女士的投资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
这个判决告诉我们:金融机构不能只享受销售产品的收益,不承担违规销售的责任。
当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适合的投资者时,就要做好赔偿的准备。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但更重要的是,当风险来临时,法律会保护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人。
这起案件的判决,无疑给所有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违规销售,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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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去银行办事,大堂经理推荐我买白酒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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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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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里的人缺德 我过年看我爸手机也是被银行经理骗了买基金 我发现都已经一年了 第二天我就找银行给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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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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