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2|回复: 5

[综艺大观] 一直喝的是“中水”?北京一业主怒告装修公司!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6-1-1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查看更多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导 读

装修公司把中水管道和居民饮用水管错接了,业主能否基于装修公司的过错行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1.webp
错接管道一年后才发现
业主忧心健康
2.webp
据了解,业主王某与某家装公司就房屋装修签署工程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家装公司将中水管道错接至饮用水管。装修完工后,王某顺利入住。一年多后,因家中漏水,王某发现家里的饮用水管被接到小区的中水管道上。
中水是指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可以用于冲厕、绿化、景观等杂用。王某房屋所在小区有单独的中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中水处理系统曾投入使用,现已停用多年,两个管道中的水实际均为自来水,中水管道中的水是流经回用池的自来水。
3.webp

王某认为,被告某家装公司的侵权行为影响了家人的身体健康,且长期饮用中水管道中的水,对其身心造成极大影响,该事实对其造成极大精神压力,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家装公司认可管道安装错误的事实,但认为其行为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表示愿给付王某1000元作为补偿


4.webp
法院判决:过错行为构成权益侵害
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5.webp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某家装公司作为涉案项目施工方,应对施工成果和质量负有保障义务,其在施工过程中,错将中水管道接至房屋饮用水管,导致王某家中持续使用回用池水,虽未构成致伤致残,但对王某的生活及精神影响较大。
结合某公司的过错行为及侵权程度、王某精神伤害严重程度、双方合同关系、场合、后果、持续时间及某公司庭审中的陈述,法院判决某公司向王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目前,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6.webp



(转载请注明本文来源及记者、编辑等信息)
内容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编辑:北城
值班主编:彭菲
监制:车水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6-1-1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抓紧进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0
发表于 2026-1-12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才五千元,判的太少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6-1-12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意了,把自来水管和污水接错了应该对损失赔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6-1-12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一年多,要是没有漏水,还不定多久才知道真相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386
发表于 2026-1-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RSS|举报不良信息|精睿论坛 ( 鄂ICP备07005250号-1 )|网站地图

GMT+8, 2026-1-12 10:43 , Processed in 0.156887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