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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察] 谁是小区的主人,停车费月租500变1200,临停24变80,不同意不让走!物业:此路是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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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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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钱,别想走!12月19日,广州嘉裕公馆的业主们遭遇了一场现实版的“此路是我开”。停车场出口被物业用铁栏杆死死封住,想开车出门?可以,先点头同意停车费翻倍暴涨——月保从500元飙至1200元,临停从24元跳到80元。急着上班、送孩子上学的车主们被堵在门口,愤怒又无助。我们花钱买房安家的小区,究竟是谁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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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本质,简单得令人发指。物业公司,在法律和情理上,本是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聘请的大管家,其职责是维护小区环境、服务业主生活。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是物业公司的雇主。然而在嘉裕公馆,这套关系被彻底颠覆了。物业单方面抛出涨价通知,未与业主进行任何实质性协商,更遑论获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当雇主们表示反对时,管家竟然采取了最粗暴的手段——封锁出口,限制雇主的人车自由出行。
这哪里还是服务?这分明是胁迫,是要挟。物业凭借其实际控制停车场、门禁等物理空间的便利,瞬间化身为拦路收费的山大王,把本应服务于业主的公共设施,变成了拿捏业主、强行牟利的工具。网友说得好:这哪是物业,这是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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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为何敢如此嚣张?根源在于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幻觉。长期以来,在一些物业公司眼中,小区的管理权被异化为统治权。他们误以为,自己既然负责运营,就可以对公共空间和资源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可以自行定价,甚至可以动用强制手段确保自己的决定被执行。
他们忘了,或者说选择性地忽视了,所有管理权的合法性来源,是全体业主的授权与合同约定。停车费属于“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其调整必须遵循《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经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这种通知即执行、甚至封门逼宫的做法,完全无视了法律法规,也践踏了最基本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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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又说回来,尽管在法律上占有绝对优势,但在现实中,业主个体往往分散、忙碌,难以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来制衡组织化、专业化的物业公司。嘉裕公馆的物业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企图用突然袭击和制造紧急困境的方式,迫使孤立无援的业主个体在压力下就范。
这是我们社区治理中的一个普遍短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缺失或虚化。当主人没有一个常设、有力的代表机构来行使权利、监督管家时,管家就很容易反客为主。这次事件中,如果有一个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物业绝不敢如此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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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三方面的努力:第一,法律要给力。相关部门必须对这种涉嫌强迫交易、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树立反面典型,让物业知道此路不通。第二,业主要觉醒。要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推动成立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业委会,把法律赋予的主人权力,从纸面落到现实。第三,行业要规范。需要建立更透明的服务标准、定价机制和沟通渠道,将物业公司的角色重新拉回“服务者”的轨道。
我的小区,我做主。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位业主应当铭记在心、勇于维护的基本权利。只有当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我们的家园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只有当每一位业主都理直气壮地行使权利,每一位物业人员都清晰地定位自己的服务角色时,“家”才能真正成为温暖、有序、尊重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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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隔壁深圳把,车位只租不卖,有车位就停,一般2000-400一个月,童少无欺,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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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次1200,明年2400,过两年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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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说如果,不小心撞烂了,保险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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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认错爹了,是业主给了你们的饭碗,替业主管好小区,是你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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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是业主的,停车还要收费。究竟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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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车位产权归属,如果是物业公司的,升多少只要在物价局范围,都合法,如果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就肯定不能他们算,所以买房看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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