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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大观] 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情感主播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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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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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1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迎来了新进展: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名网络大V和一名情感主播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养家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后该情感主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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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刘学州养家家属认为,刘学州曾因寻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1年12月27日,警方匹配结果比对成功,刘学州已和亲生父亲见面。本以为事情已迎来圆满的结局,然而后来刘学州遭受了严重的网络暴力,导致自杀的严重后果。被告于某与张某分别通过使用“真话哥”账号发布视频和使用账号“暖心姐姐(情感主播)”账号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留言,发布了侮辱、诽谤刘学州的信息,传播后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煽动,对刘学州产生负面评价,使刘学州遭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精神遭受重创,造成了其自杀的严重后果。
最终,法院认为,于某和张某发布的视频和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死后,在刘学州生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在刘学州死后侵害了他的名誉。判决二被告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和5000元,以及律师费1000元。
据刘学州养家舅妈柴女士介绍,一审判决后,“暖心姐姐(情感主播)”张某上诉,该案于9月22日进行二审开庭审理,并于10月下旬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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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
11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原告代理律师——知名律师周兆成,其表示,此次胜诉令人欣慰,这场跨越数年的诉讼,终于为逝去的少年刘学州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更以司法裁判的刚性力量重拳打击了网暴。
周兆成介绍,二审法院最终认可了刘学州养家亲属的诉讼主体资格,这一认定具有法治意义。刘学州生前身世坎坷,养父母双亡后由养家外祖父母实际抚养长大,虽无形式上的收养登记,但长期的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深厚亲情和事实抚养,两位老人成为其人格利益最坚定的维护者。法院突破“亲权近亲属”的形式限制,基于立法精神赋予其诉讼资格,避免了“逝者权益无人可护”的困境,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让法律充满温度。
“本案的核心价值更在于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周兆成认为,刘学州作为未成年人,身世坎坷,其心理承受能力本就弱于成年人。网暴者发布的“不善良”“有心机”“身败名裂”等言论,绝非所谓的“善意批评”,而是公然否定人格的侮辱性言论,既突破了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二审判决再次确认网络非法外之地,即便是个体言论,只要超出合理评价范畴、损害他人名誉,就应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判决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合理维权支出,既弥补了被网暴者的身心伤害与维权成本,也传递了“侵权必担责”的鲜明导向,不仅是对刘学州的告慰,更希望能由此推动形成更清朗的网络环境。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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