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5|回复: 21

[心情点滴] 体育课打羽毛球!高三学生眼球被击破致十级伤残,法院:对方没有责任

[复制链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查看更多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三年多之前,一名高三学生与同学在体育课上打羽毛球,结果眼球被击破,于是提起诉讼,近日,这起案件有了判决结果。
1.webp


事情发生在2021年11月,上海某中学高三学生李华(化名)与同学王伟(化名)在体育课上进行羽毛球双打。王伟反手击球,不慎击中李华的左眼。经过医院鉴定,李华左眼眼球破裂,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双方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李华将王伟与学校一起告了,索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2.webp


李华认为,王伟击球挥拍动作“过大、过激”,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该负直接责任。学校作为体育课的组织方,未在运动前指导学生,缺乏巡场监督,应承担补充责任。而自己受伤时正值高三,眼球破裂对高考、未来前途都产生重要影响。
王伟表示,自己的挥拍属于正常回球,李华擅自进入其击球范围,自身存在过错。而且羽毛球运动本身存在一定风险,李华自愿参加,应视为接受潜在的受伤风险。
学校表示,事发当天有教师在现场指导,事故发生于瞬间,无法通过现场管理完全避免。而且李华受伤是由于其进入了王伟的区域内。羽毛球运动是具有一定对抗性的运动,李华受伤属于意外事件,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webp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华自愿参加羽毛球课并自由组队进行双打比赛,该项运动本身存在风险,李华作为高三学生应具备风险预判能力,且无证据证明王伟存在违规或重大过失。
李华事发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由李华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过错,而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也应以合理性为限。事发后,学校及时处理并将李华送医,已尽救助义务。
所以,法院认为王伟和学校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判决驳回李华的全部诉请,对王伟和学校基于人道主义自愿给付金钱的行为(王伟20000元,学校5000元)予以照准,各方均未上诉。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动防护眼镜,今后要卖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0
发表于 2025-9-4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伟有过错,错在什么人道主义给付两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余羽毛球大力杀球尽量不要朝人脸杀,很多球友不会保护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所有学校取消体育活动,在班里上自习,十个人用一根铅笔以防受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方在发生伤害的事情上都不存在过错,但是学校没有买相应的保险是存在问题的。学生不存在说什么自愿参加的说法,因为学生不可能不自愿参加学校安排的体育课和上课项目。也就是说,即便知道项目有风险,学生不可能不参加,学校也不可能不开设有风险的运动项目,严格来说,所有运动项目都有风险,教育局/学校应该购买相应的保险,除了问题,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学校明知道运动有风险,却没有购买保险,就应该有学校来承担没有购买保险的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极端个例而已,没必要宣传,喝水都有可能死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没给学生买保险吗?为什么要人家赔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球打中问题不大,拍子打中应该有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已臻大成
  • 打卡总天数:411
发表于 2025-9-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就应该躺妈妈怀里!保温箱都不敢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RSS|举报不良信息|精睿论坛 ( 鄂ICP备07005250号-1 )|网站地图

GMT+8, 2025-10-25 18:58 , Processed in 0.209912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