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无论是 I 类还是 Ⅱ 类产品,也就是说所有的电器电子产品,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标注相关标识。消费者可以从标识中了解到产品有害物质含有情况及环保使用期限等信息。
另一个是中国绿色产品标识。按照 RoHS 管控制度的要求,对于 I 类产品,也就是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如手机、电脑、冰箱、洗衣机等,其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要完成合格评定,并标注相应的中国绿色产品标识。合格评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方式,公开承诺有害物质含量符合标准要求,并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检测报告或供应链合规证明等支撑材料,供社会各界监督;另一种是企业选择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开展产品有害物质合规认证。从绿色产品标识中可以看出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