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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靳某因需要人照顾,让女儿吕某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北京。为补偿吕某辞职后无收入来源,靳某将卖房所得的490万元给予吕某。双方还签订协议,约定吕某需承担母亲的全部养老费用、履行赡养义务。然而,母女俩却因房租一事产生争议,最终闹上了法院。 8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这起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吕某在支付靳某养老费用的过程中存在未支付房屋租金的情况,构成对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违反,现靳某主张撤销赠与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因此,二审法院判决,吕某返还靳某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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