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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察] 索赔2亿元!苏州一企业竞买法拍地引发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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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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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下方为案涉地块所在位置。受访者提供



 

申诉人清风明月公司认为,海口市中院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所确定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适用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丨海南报道


“苏州的楼面价(房价)自2000年以后不断上涨,从当时的2000元左右(/平方米)一直到2025年的6万多元(/平方米),甚至还有更高的价格,那么土地价格也随之上涨……”


5月26日上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竞买法拍土地使用权而引发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


此案申诉⼈为苏州工业园区清风明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明月公司”),因不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会作出的(2022)琼01委赔4号《国家赔偿决定书》,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申诉。


本案的起源要追溯到23年前。2002年10月,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现为“美兰区人民法院”)委托海南当地一家拍卖公司,拍卖位于江苏省吴县市的两块面积共计35.03亩的土地使用权。从报纸上看到公告的清风明月公司,以68号竞买人的身份竞得该拍卖标的,并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共计203.174万元。


时至今日,通过正常法拍竞得上述两地块使用权的清风明月公司,不仅没有实际使用开发该地块,反而在漫长的诉讼官司中奔走维权,企业主身心俱疲。(本报在《企业竞买法拍地却陷“维权泥潭”18年,海南一法院被判国家赔偿》一文中,对此进行了详尽报道)。


在当天听证中,申诉人清风明月公司认为,海口市中院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所确定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也不合法,法律适用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中院于2024年3月14日作出(2022)琼01委赔4号《国家赔偿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赔偿义务机关美兰区法院于本决定生效后5日内,向赔偿请求⼈清风明月公司支付赔偿款2031740元及自2002年11月7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据美兰区法院方面称,该《国家赔偿决定书》作出后,该院已申请到财政拨付款,并书面通知要求清风明月公司提供银行账户,以便尽快办理赔偿款支付手续。但清风明月公司因对赔偿金额不服,一直未予配合。


清风明月公司一方相关人士此前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笔所谓的国家赔偿款,实际上相当于退还他们当初全额支付的地价款,他们当然不服。


清风明月公司主张的国家赔偿款项金额是多少呢?在本次听证上,该公司主张了2亿元的国家赔偿,“退一步讲,赔偿款项不应低于拆迁补偿款。”


记者从相关资料中了解到,上述两地块的拆迁补偿款超过3000万元,已被他人领走。


清风明月公司方面认为,本案中美兰区法院错误作出的(2000)美执字第187-16号民事裁定书,是导致该公司失去物权、蒙受损失的根本原因。


“这个裁定书距今已接近20年,时间跨度大,不动产的价值也有较大波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应当参照赔偿决定作出时间同类财产市场价值计算,也就是按照2024年3月14日为评估时问点进行评估,确定赔偿的数额。”清风明月公司称,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赔偿金额上看,甚至少于申诉人将该赔偿款存在银行所取得的收益。


记者了解到,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美兰区法院,其在《赔偿答辩状》里用了很大篇幅陈述了该案子的来龙去脉,并未过多发表观点。


“我院曾向苏州市吴中区国土资源局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局将涉案两块土地依法过户给清风明月公司,但该局以种种理由拒不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美兰区法院方面称,直至涉案土地解封后被国家征收,清风明月公司一直未获得该两块土地的使用权。


但清风明月公司认为,该公司自美兰区法院作出(2000)美执字第187-11号民事裁定书后,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其物权的取得源于相关法律规定,苏州市吴中区国土资源局是否办理登记,不影响申诉⼈清风明月公司取得物权。


在当地的听证上,美兰区法院方面认为,海口市中院(2022)琼01委赔4号《国家赔偿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至于我院是否应当向清风明月公司予以国家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由(海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我院尊重(海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的意见。”美兰区法院在答辩状中称。



值班编委:樊永锋责任编辑:马琳 温红妹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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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外人是谁?领补偿款他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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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维护公平的机关,出了问题不及时解决,怎么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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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叛国家赔偿?应该判当时法官赔偿,为什么他们的错误让纳税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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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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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海南海口美兰法院没啥关系,就是竞买人没有原地主在苏州的关系硬,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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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信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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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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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价格如何?不管是否符合苏州的现行政策。法拍成立,就是合理合法!苏州国土资源管理局有什么理由不给予办理?因为苏州的政府大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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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源上,始作俑者是苏州国土部门不依法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责任,毫无缘由地用行政权对抗法院判决。而苏州两级法院粗暴驳回权利人的诉讼,也让人汗颜。糊涂神糊涂庙,美兰法院把自己搞成了赔偿义务人。这么多行政和司法机构瞎胡整,特别是苏州国土部门无端恶劣抗法,导致这一系列问题没任何责任追实际究,而当事人获得的赔偿,不及多年前变现价的十分之一,这太荒唐了。一句话,法治国家任重道远。远点没关系,得让人们看到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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