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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买的产品出现问题,应该找谁追责?平台、主播和商家谁能“独善其身”?随着新规生效,直播电商将迎来规范化发展时代。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对直播带货中的消费乱象进行了规范。 《条例》中,特别强调了直播带货的透明度要求,明确规定了主播必须清晰地向消费者说明“谁在带货”以及“带谁的货”。 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在规范主播行为方面,《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面对直播电商行业层出不穷的争议,《条例》的生效显得颇为及时。《条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这也意味着,直播电商迎来规范发展新阶段,未来直播电商将走出“唯流量”的野蛮生长阶段,回归到以品质货盘、专业主播取胜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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