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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100%,60]https://inews.gtimg.com/om_bt/O0wC8biibkBOd7uUfDlfQ0hEUZiZ9QCISPDBc538sZiMkAA/641[/img] 节目特邀嘉宾 牛坤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前业主欠的物业费新业主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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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是否可以采取手段向新业主催缴呢?
因为前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广州的蔡先生购买的二手房收房后,被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阻挠装修。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物业纠纷案,经审理,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恢复业主水电并配合办理装修报备手续。
牛坤律师 为你说法
鸡鸭“偷吃”掉邻居28亩黄豆苗,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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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亩黄豆苗刚长出来几天,就被邻居家养殖的鸡鸭咬坏了。经济损失如何赔偿?赔多少合理?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酌情支持被告赔偿受害人陈某经济损失1.5万元。
陈某系某村承租土地种植黄豆的经营户。2021年7月6日,吴某委托王某饲养的鸡鸭将陈某种植的黄豆苗咬坏,经测量达28亩,造成黄豆苗无法生长,黄豆严重减产,给陈某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发现这种情况后,陈某立即向派出所报警,村委会也进行了现场协调。但王某称其受雇于吴某,平时在吴某的工地上班,只是平时照看一下吴某饲养的鸡鸭,不收取额外的报酬,相关损失不应由其承担。饲养人吴某也一直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赔偿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陈某将吴某和王某诉至启东法院。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根据陈某提供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村民委员会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涉案的鸡鸭系吴某委托王某养殖。现鸡鸭损坏陈某种植的豆苗,吴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
牛坤律师 为你说法
《一路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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