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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察] 潍坊“首套房”认定有变 新政策9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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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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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7日讯 8月27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3种情形可享受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新购商品住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出售自有住房后新购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旧房交易登记信息,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已经出租或正在出售的,凭《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其新购商品住房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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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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