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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察] 城市物业纠纷进入集中爆发期:“不择手段捞钱”的物业公司终究会被市场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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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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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福 |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一、物业纠纷爆发期

我有一个判断,我国正在进入物业纠纷的爆发式增长期。这主要是一个基于经验的定性判断,是我在调研了二十多个城市两百多个小区之后得出来的。
我所调研的城市,既有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也有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覆盖了不同的城市的层次,我认为这个判断是可以站得住脚的。至于面上数据,主要三个渠道,一个是近年来各地法院公布的物业纠纷案件数数量,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详细数据;第二个是一些协会,比如物业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有时候会发布一些相关报告;第三是一些市场咨询机构发布的有关分析报告,它们都可以从不同侧面印证这个判断。
物业纠纷爆发式增长,从宏观来看,我想有三个重要的因素:
一是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和住宅小区的生命周期。中国住房制度从2000年左右实行市场化以来,狂飙突进了大概20年,不同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略有时间差。一般来说,住宅小区大概会在10年左右进入老化期。20年过去了,现在大城市的住宅小区普遍开始进入老化期。小区进入老化阶段,小区设施设备和公共环境方面的问题显著增加。小区在老化甚至衰败,物业管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从我的调研来看,一个小区大概有10年的“黄金期”,头十年问题少,或者说问题还在积累,业主和物业你好我好;10年后,问题爆发,业主和物业关系开始恶化。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甚至已经成为中国式小区衰败的“铁律”
二是业主群体结构与权利意识的变化。20年城市化重构了城市的社会结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市民新市民已成为社会结构的主体,他们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都是非常强的。小区在老化,业主对居住品质的要求却是在提高的。这样一来,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负面体验自然会越来越多。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物业行业正在进行深刻的行业重组,“百强物业企业”的行业占比已超百分之五十。行业重组搅动利益重组,必然带来大量因物业更替引发的矛盾冲突。近些年许多城市出现“物闹”“撬盘”等乱象,就与这个背景有关。前十年,房地产迅猛发展,物业行业也鱼龙混杂。当时的物业公司存在采取流氓手段催缴物业费、打击业委会的成立等等恶劣行为,这些都是真实的。现在,整个物业行业也在重组,百强物业、品牌物业在行业内的份额占比不断提高,目前已经超过一半,这也在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二、物业纠纷的变化

物业纠纷的主要类型正在经历一个变化。
十年前,从一二线大城市来讲,主要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冲突比较严重,集中在交易合同、房屋质量等方面,以及小区内部共有产权、公共收益的明晰化问题。比方说小区经营性用房和地下车位的权属,停车服务费、电梯广告收入的分配等等。这些问题往往会引发比较严重的维权事件。
现在,大城市里的物业纠纷主要是日常管理的问题。这一阶段,主要应对的是日常化的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经过集中的维权行动,小区里面的产权边界基本划清了,公共收益的分配也明白了,现在最主要的就是车怎么停,狗怎么养,大家能不能按时交物业费等等自治层面的问题。当然,这两个阶段不是截然分明、非此即彼的。
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房地产起步晚,所以它的物业纠纷中,维权类的占比可能仍然比较多。 
三、取消物业?

面对物业纠纷的快速增加,现在比较通行的做法是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牵头,搭建一个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协商的平台,有的地方称为“三驾马车”。
在物业纠纷中,识别真实诉求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为社区是复杂的,很多人表面上不满的是A,其实他担心的是B,会将真实的诉求隐藏起来。搭建平台,就是让相关方坐下来,聊个几轮,让真实的诉求充分表达出来,发现各方诉求的“公约数”。
不过,沟通协商平台的具体效果如何,仅靠完善的制度是不够的,想要一次性解决物业纠纷问题,很难。协商议事的平台搭建好了之后,效果好坏,主要取决于社区书记主任、业委会主任、物业项目经理这几个核心人物的工作能力,很难真的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工具包。比如,一个好的社区书记他可能跟你聊两句,就知道你的真实诉求是什么,一个经验不足的社区书记,可能聊20次,他也听不出别人的话里有话、弦外之音。
在这个意义上讲,社区治理的人格化程度是很高的,事在人为
现在,社会上特别是网络上对于物业的怨气特别大,经常有“取消物业”的呼声,这是一种非常普遍也非常真实的社会情绪。大家对物业不满,来自于每个人在小区的一些真实体验,发泄怨气的人不一定就是对的,但它确实是社会真实的一种呈现。另外,社会舆论中与物业有关的,大多是负面信息,这也会强化公众的认知。
它有真实性所在,但它的真实就只能局限于它作为一种情绪的宣泄。个人的体验毕竟有其主观性和片面性。
从实践来看,取消物业肯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应该的。
小区事务有它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现代社会分工愈细,普通人精力有限,这些复杂、专业的事务,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一些体量不大、事务简单的微型小区,尚有自治的可能性,对于绝大多数小区来说,永久性地炒掉物业,不是一个现实选择。
我觉得,我们在城市里生活,首先就要正视物业的存在,学会与物业相处。当然,物业行业也要更加自律,也要学会如何与老百姓长期共处
选择更贵的物业公司,是一些人想象中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人对物业费的接受是有上限的。业主自己完全没有自治意识,只寻求一个更贵的公司,未必能得到理想的服务。
从物业行业来说,任何一个想要长远发展的物业公司,都不应该涸泽而渔。相信随着物业行业的发展成熟,“不择手段”“捞一把就走”的物业公司,终究会被市场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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