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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点滴] 一中学将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与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河南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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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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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公众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互联网+督查”3月11日消息,近日,省委办公厅“互联网+督查”平台督办“某地一中学将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与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问题,当地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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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为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自2023年8月起,县教体局对所属各支部(学校)“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在工作群内进行公布,每周3-4次。12月,该局将每周公布3-4次学习情况改为每周通报1次学情,截至2024年1月,共通报9期。
该中学为提高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活跃度和日人均积分,每周在工作群内发1-2次的“学情提示”,提醒教师参与学习,时间多在工作日夜晚19-22时之间。2024年1月,该校印发《关于对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决定对每位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每日学习积分高的教师适当奖励考评分,对每日学习积分低的教师适当扣减考评分,年度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处理情况
1.责令该中学立即废止《关于对教师“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纠正学校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中片面注重学习积分的层层加码行为,不再作强制性要求,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2.由县纪委监委对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予以警示性约谈,对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对该中学主要负责同志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由县分管领导对县教体局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运用。
详细办理情况已经反馈至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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