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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给长期无意义回复会员的公开信(NOD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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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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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佳丽版主卡巴区发帖写了篇《 给长期作无意义回复的朋友一封信!》,很好,觉得很有必要在本版区发表个(佳丽斑斑不介意吧,借用你的点子了)。   
       现在论坛很是灌水严重,特别是我们论坛是做安防的,特色版区卡巴和NOD是重灾区,很多人除了慕名麦老大而来论坛外,就是注册个会员来找升级ID,所以为了目的就是灌水了。人与人讲的是尊重,对于别人的劳动成果,为什么不是给点尊重呢,你的回复是每个发帖者的发帖动力,也是大家交流的平台呀。你可能会以发帖者设置了内容隐藏,不得不回复为理由,回复我就灌水了,你是被逼的。朋友,你是否想想别人为什么设置隐藏呢。我刚来论坛时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升级区的ID贴需要回复,我当时很是不理解,我回复该贴"楼主不厚道,分享还是设置隐藏",后来,自己发了个"全球最新鲜的ID"贴,就是给大家分享,也没有设置隐藏,结果是看的人多,回复太少了,我但是的感觉是悲哀,失望,总觉得自己的劳动就是这样。后来我设置了隐藏,回复的人是多了,但出现了这样的回复现象:
      第一种现象,纯表情"#l%6 #l%7 #l%9" ;
      第二种现象,复制我的原帖内容或者复制别人的回复内容作为自己的回复
      第三种现象,dingding,哈哈哈,12344675gggffdf
      不知道你是否熟悉这样的回复呢,如果你的帖子是这样的回复,你作何感想呢,朋友?我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在这是需要你认认真真的回复下,难道真的很难吗。我当版主以来始终把本版区的灌水作为大家的重点,为的就是净化版区的环境,望大家都能理解,为了精睿,也是为了大家。“精睿是我家,办好靠大家”。
     现特别提醒大家,除发帖时请先留意论坛和版区的规定外,一定要注意一下问题:
      一、不要灌水,回复上面提到的三种严重灌水现象;
      二、不发广告帖子,特别是有链接的帖子,原则上我们不接受与本论坛无友情链接的网站;
      三、发帖时一定要在帖子标题前标注类型【原创】、【转贴】、【求助】、【推荐】、【讨论】、【分享】,以便大家查找,与人方便给自己方便;
      四、【求助】类帖子,在问题解决时,希望你能修改为【已解决】,我们将给予加分的;
      五、【原创】标题的慎用,一般是有技术含量自己创作的内容,如果是转发的尽量写明出处;
      来到精睿,相信大家不后悔,但精睿的前途却是我们每个会员共同努力才能办到的。
      精睿的明天会更好!
严打灌水请关注:https://bbs.vc52.cn/thread-47347-1-1.html
                            https://bbs.vc52.cn/thread-47339-1-1.html

[ 本帖最后由 zhengwill 于 2008-11-27 11:21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7 收起 理由
鲁西西 + 7 继续支持ESET,继续支持帝国邦威,继续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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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续:
     很多会员用别人设置回复可见内容为由,灌水。大家看看这篇文章,我自认为学习性很强,是大家了解问题的向导索引,
           https://bbs.vc52.cn/thread-50800-1-1.html
      就是这样篇文章,没有任何限制,就是服务性的,现在浏览次数达到3976,回复的次数只有63人,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拿来主义更本不是对人劳动的尊重,如果你还是灌水有理,我都替你脸红了。那我们这个论坛绝对不会欢迎灌水的任何行为,以及灌水有理的会员,请你自重!
     我从2号开始在升级区做了个实验,把https://bbs.vc52.cn/thread-41573-1-1.html 把最新的设置回复限制,实验结果:本月2号开始不设置任何限制结果是没人回复,8号做了统计:浏览次数672次,回复次数12次,看来拿来主义相当的严重呀

[ 本帖最后由 zhengwill 于 2008-12-9 07:0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发表于 2008-11-2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精睿越来越好
发表于 2008-11-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zhengwill 版主!#l%*44
发表于 2008-11-2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求不同,也不要太在意了,把自己的做好
发表于 2008-11-2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支持!!!
发表于 2008-11-27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发表于 2008-11-2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版规.. #l%12
发表于 2008-11-2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相信精睿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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