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6-3-24 23:41
不冤
mulunbo
发表于 2026-3-25 01:23
法律好像是这么规定的,这事就有点合法不合理了。要是骑手看手机撞倒路人,导致自己瘫痪,还造成路人也受重伤,请问是骑手找路人索赔?还是路人找骑手索赔?假定路人站在路上看手机的前提下。[哭笑][哭笑][哭笑]
kingfirefly
发表于 2026-3-25 03:22
看来这马路还是要恢复到原来的沙石路。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04:59
哈哈哈,法律是有温情的!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3-25 05:08
假如是个人站那里呢,法官你怎么判?是判行人不该站在那里,所以需要担责呢?还是判骑车人不注意观察而负全责呢?像本案这种判罚就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保护弱势一方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否则法律就成了某些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工具。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法律一定是硬性指标,绝不能可以做两面解释都可以的模棱条款。
dsfgdsg
发表于 2026-3-25 06:02
就是因为这种判决,不守规矩的才会变多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08:12
该要求赔偿3000万,以后一大家人的生路就不愁了。
superzhzh
发表于 2026-3-25 08:19
走路上都要玩手机,完全不把生命安全放心上,摔成植物人多不划算
温馨阁
发表于 2026-3-25 08:24
好像主责判反了吧[哭笑]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11:19
走路若是看手机撞上路边的电线杆,电线杆上又没有张贴危险告知书,撞电线杆的人,经医院检查是“脑震荡”试问电力公司要不要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