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6-3-24 23:41

不冤

mulunbo 发表于 2026-3-25 01:23

法律好像是这么规定的,这事就有点合法不合理了。要是骑手看手机撞倒路人,导致自己瘫痪,还造成路人也受重伤,请问是骑手找路人索赔?还是路人找骑手索赔?假定路人站在路上看手机的前提下。[哭笑][哭笑][哭笑]

kingfirefly 发表于 2026-3-25 03:22

看来这马路还是要恢复到原来的沙石路。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04:59

哈哈哈,法律是有温情的!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3-25 05:08

假如是个人站那里呢,法官你怎么判?是判行人不该站在那里,所以需要担责呢?还是判骑车人不注意观察而负全责呢?像本案这种判罚就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保护弱势一方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否则法律就成了某些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工具。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法律一定是硬性指标,绝不能可以做两面解释都可以的模棱条款。

dsfgdsg 发表于 2026-3-25 06:02

就是因为这种判决,不守规矩的才会变多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08:12

该要求赔偿3000万,以后一大家人的生路就不愁了。

superzhzh 发表于 2026-3-25 08:19

走路上都要玩手机,完全不把生命安全放心上,摔成植物人多不划算

温馨阁 发表于 2026-3-25 08:24

好像主责判反了吧[哭笑]

922b3eb6 发表于 2026-3-25 11:19

走路若是看手机撞上路边的电线杆,电线杆上又没有张贴危险告知书,撞电线杆的人,经医院检查是“脑震荡”试问电力公司要不要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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