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fgdsg 发表于 2026-2-25 09:32

三亚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官方通报

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2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某民办学校,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引发关注。经核查,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我局将全程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依规督导涉事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三亚中学于2025年决定开除一名在校老师,因为其“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校方认为,该老师的行为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决定予以开除处分。
此前报道

standme 发表于 2026-2-24 21:23

感觉学校做的没毛病吧!这个老师既然不想在留职在校,就腾位给别人吧!既要占位又想另谋高就?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6-2-24 21:33

规定合理,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考编就踏踏实实准备考试,别一边瞒着学校考试,一边让民办拖底,考不是就继续混,考上就跑。

oppledr 发表于 2026-2-24 22:11

要想留人,就要提高福利待遇,不是用其他手段,这样的话在学校上班的也没有把心放在上面,还有学生家长愿意把小孩放在他们学校吗?

hnn 发表于 2026-2-24 22:12

我们单位面试也说过,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要全身心的干!你可以找寻求更好的发展,但先把这份工作留给需要它的人

922b3eb6 发表于 2026-2-24 22:19

我觉得学校没毛病。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了要工作满三年不能跳槽。去参加其它单位招考就是打算毁约,只是自己没有考上而已。不过最后劳动局估计会判定学校赔偿,因为劳动法还是比较保护劳动者这边的,大概率会说对方离职未遂。我觉得是我的话我都不好意思嚷嚷这个事,有的时候在法律上自己赢了,但是在名声上也就毁了,闹的动静太大,别的单位哪里敢要你这种毁约的人

ycp123 发表于 2026-2-24 22:23

这个不是很正常吗?十几年前就这样子了。我们当时在私立学校教书,有些老师偷偷去考公办编制,他们发现了就开除,一般你报名了就会发现的,好像教育局和这个私立学校会有联系

酷狗e族 发表于 2026-2-24 22:27

我觉得都没毛病,谁不想考到编制?不过可以和学校订一年的合同,一年内离职交违约金就行。如果想考编,最好别签三年

xuye004 发表于 2026-2-24 22:50

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那要看其劳动合同的条款“合同期内不能报考其它单位”是否合法。本人认为学校做法不合法。“合同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能报考其它单位”,不能用来禁止所有应聘行为,只能针对存在利益冲突(竞业限制)或严重影响工作的情形。而且学校没有向该教师提出异议就直接解聘,属于违法解聘劳动合同。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2-24 23:13

既然是私立学校,也就是私营企业,怎么可能要求别人三年内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就是跳槽也不能禁止啊。这件事情,私立学校的此规定本身就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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