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10-23 12:21
按理现在大多数充电桩都有超时收费提醒,这个女士也不是第一次被罚,充电桩本就是应急的设备,作为车主心里应该明白这设备的重要性,更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情况。被重罚还是合理的。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10-23 12:22
支持对长时间占位的情况进行处罚。建议进行阶梯式罚款,时间越长,单价越高。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10-23 12:24
判的一点没错,这是充电桩位,不是停车位。进入充电即合约生效,履约即可,无需再议.
walysj
发表于 2025-10-23 13:06
车企提前用官网、车机多渠道告知了,这符合《民法典》里 “格式条款要充分提示” 的规定。顾女士之前还交过类似费用,等于默认条款,再起诉就难赢
wakeman
发表于 2025-10-23 13:07
争议点在于提示够不够显著,有人觉得弹窗一晃而过没看清,有人觉得车企早告知了是车主自己不注意。难点是怎么让提示既不扰民,又能确保车主真看到,毕竟每个人对显著的理解不一样[捂脸]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0-23 13:07
车企可以在充电快满时,多来几次提醒,比如 10 分钟前发 APP 推送、车机语音播报,给车主留够挪车时间,这样比事后收费更人性化。
gzcom520
发表于 2025-10-23 13:07
我上次充电忘挪车,超时 20 分钟,APP 立马发了提醒,还说首次超时免罚,当时就觉得车企挺贴心。后来每次快充满,车机都会语音催,现在再也没超过时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5-10-23 13:08
车企设超时费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怕有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要是都像顾女士这样超时不挪,真有急事要充电的车主,只能干等着了[哭笑]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10-23 13:08
有人会觉得超时费是霸王条款,其实反过来想,要是不收钱,充电桩早被长期占位的人占满了。就像停车场收占位费一样,都是为了提高利用率。
wifai
发表于 2025-10-23 13:15
@元宝 针对新能源车占位产生的“超时占用费”,现在全国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