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付清全款买车,合同签完却提不了车!4S店回应:经理进去了
9月上旬,凌师傅到嘉兴余新的江淮汽车嘉兴瑞风体验中心看车,定了一辆江淮瑞风RF8的展车,落地价16.3万。凌师傅说,自己当天就付了全款,可后来4S店不给他提车,理由是没有收到十几万买车的钱。记者看到,双方的合同显示,销售方是嘉兴市锦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过合同上没看到公章,只有一个仇经理的签名。凌师傅说,这个仇经理是销售负责人。
国庆假期前,凌师傅想提车,于是联系仇经理,“他就跟我说,厂家的航空座椅还没到。厂家在搞活动,说你买这辆车的话,厂家航空座椅可以置换掉,出厂的话没有的。”
仇经理的意思,最好把送的配件一起弄好,再提车去上牌,凌师傅只能再等。但是没几天,这个仇经理联系不上了。
凌师傅听到的消息是,仇经理被抓进去了,于是赶去4S店要求提车。结果销售员跟他说,车子不能给,因为4S店没有收到车款。
可凌师傅早就付过钱了,钱哪里去了呢?一查,原来凌师傅的钱都付到了仇经理的账户里去了。
凌师傅回忆,当时扫码支付跳出来显示是嘉兴江淮汽车,他以为就是公司的账户,实际上这是仇经理私人账户。而4S店财务总监只收到了定金一万。
凌师傅气不过,觉得4S店不讲道理,“我觉得应该交付,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我们消费者承担。我们是在你公司经营场所里面交易的,你公司必须要承担这个法律责任或者义务,对不对?”
9月30号下午,凌师傅再次找到4S店,店里一个销售王先生出面接待。
王先生表示,钱没进公司账户,肯定合格证拿不到。对于仇经理,他称,对方是跟4S老板谈好,把卖车业务承包下来了。
“车子归属权属于4S店,他要把这个钱交给4S店,4S店把车给到他。你去卖,你卖得便宜也好,贵也好,只要把4S店要求的钱打到店里,我就把这个车给你,就可以了。”
正常来讲,仇经理只要把客户的钱给公司,就没什么事情了。没想到出了意外。至于到底仇经理出了什么事,销售员说是不清楚。
既然仇经理是销售负责人,也是代表公司卖车的,那凌师傅能提车吗?王先生表示,钱没进到公司,只能等当事人出来了。
凌师傅担心,他的钱在仇经理手上,要是对方把钱花光了怎么办?
那么像凌师傅遇到的这种情况,钱交给了经理,合同上只有经理签字,没有图章,卖车的公司要不要负责到底呢?
记者咨询了北京国樽(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沁梅:销售经理通过这种模式在4S店进行销售,消费者是有理由相信,他当时签订合同以及收钱的行为是代表4S店的,消费者和4S店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成立的,4S店还是应当向消费者交付车辆。
沈沁梅律师也提醒,签合同的时候要留意,不要把钱付给个人账户,“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合同相对方。如果是公司的话,要求盖公章,支付款项的时候也要明确支付到合同的相对方账上。”
10月13号,凌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见到仇经理,但是仇经理果然是已经没有钱吐出来了,而凌师傅坚持要提车,目前双方还在交涉当中。
来源: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FM93交通之声 店大欺客发挥的淋漓尽致,哪个顾客是奔着某个陌生人去买车的?商家自己用人不当,监守自盗,结果想把这个损失赖在顾客身上……遇到这样的商家,顾客估计要气疯了,只能打官司浪费时间和精力! 当今的中国法治社会还出现这种事,应追究法律素任,赔偿口购车者经济损失,讯速提车给车主!这本生是4s店制度不健全,用人不当造成的! 车一定给买方,4S店老板请来的人是信得过仇经理的所以车一定给买家 和银行一样了储户的钱被工作人员弄走了是个人行为[哈哈] 学烂尾楼模式了 不交楼让买家还房贷。 这明明是汽车销售公司制度不完善才导致的漏洞,确要顾客来承担[哭笑] 公司请了不靠谱的人,还要消费者买单,哪来的理?以后谁还敢买你们家的车 法治在退步,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且麻烦。 4s店给骗人者提供了实施骗人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