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cjl 发表于 2025-9-4 12:04

感觉这个判的有点问题,如果是拍打到人,打到人的人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过失民事责任,打球自然是知道有风险的,但这个风险不能无限过大,如果是球打过来致人受伤,不承担责任是可以理解的,但拍打到人,不承担过失责任有点问题,就像我们坐车肯定是知道有风险的,如果司机开车出了车祸,乘客受伤,司机也要承担责任,不能说坐车本来就有风险,就让乘客自担责任。或者说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司机开车撞了行人也要承担过失责任,路人承担闯红灯的责任,司机也要承担不注意过失撞人的责任,打球也一样,被打到的人如果有过错,应当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打到的人,没有及时收手也应该承担过失伤人的责任

faybbb 发表于 2025-9-5 16:33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体育课打羽毛球!高三学生眼球被击破致十级伤残,法院:对方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