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me 发表于 2025-8-16 00:15

本身就是房主的问题,跟政府打这官司,打到死你都不一定能有结果

voo 发表于 2025-8-16 03:24

大部分人同意拆迁而你不,那就一分都别想得到,给贪得无厌的人一个教训

颠颠 发表于 2025-8-16 07:56

谁之过?

mulunbo 发表于 2025-8-16 08:21

苍天的“眼”,盯着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让他们心生恐惧)!挺好[点赞][奋斗]

voo 发表于 2025-8-16 11:00

就算按所谓的市场价,这房子所谓市场价值连零头都没有了,更不要说两个指标

mulunbo 发表于 2025-8-16 11:04

没事,政府可以慢慢陪你打官司,拿十年时间来打,你付出的成本比你得到的还多!人要知足,人要顺应潮流,不要以为你最聪明!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8-16 11:50

我家附近,里仁街一带也有这样的情景。。。。现在房地产市场走下坡路,更没有办法拖出个好结局了。。。。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5-8-16 13:12

挺好的

dsfgdsg 发表于 2025-8-16 13:24

金溪之眼别拆了,警示后人,作为一个景点挺好,拆了也没什么用了。

922b3eb6 发表于 2025-8-16 15:23

政府工程,就算建公路,也不能损害居民利益,必须改善公路环境,噪音污染,灰尘污染,道路变得连出入都不方便了,不管是不是钉子户,造成这局面也得要改善,再不行就赔偿,居民应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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