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cjl
发表于 2026-4-30 14:41
去派出所或者民政局开死亡证明,然后证明姐弟关系,然后证明是唯一继承人……对普通人也很繁琐,别说文盲了。但银行好像又没错
weili0677
发表于 2026-4-30 14:44
印度什么事都要跟我们比,连银行这点小事都要跟我们比[捂脸]
superzhzh
发表于 2026-4-30 14:45
没啥好笑话别国的!前几天不是有个新闻:肝硬化晚期要求必须本人到场,到了又说不能体现本人自主意志!
standme
发表于 2026-4-30 14:55
我觉得所谓耻辱,并不是说银行怎么了,应该说是普法以及扫盲工作没到位而成为国家耻辱 @元宝
ress
发表于 2026-4-30 14:59
人去世后公安机关应登记已去世,银行可查询其死亡记录,这不就好了吗?都不需要取票的人开证明。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6-4-30 14:59
其实这种事挺好处理的,以后死亡证明,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都让银行来办
superzhzh
发表于 2026-4-30 15:01
人去世后公安机关应登记已去世,银行应可查询其死亡记录,并查询取钱者与死亡人的关系,这不就好了吗?都不需要取钱的人开证明。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4-30 15:01
哎,当初我妈过世后,我去银行处理她得帐户时还是一样要出示各种证明材料,已注销户籍的户口本、死亡证、火化证明,而且帐户余额超过五万的还要去做公证,就算兄弟姐妹们一起去银行说都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姐妹其他人做公证时候大家谈好留一个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然后每个人的公证书都给一个人带着去跑业务就好了。
疯了吧
发表于 2026-4-30 15:05
最好的证明!
meto
发表于 2026-4-30 15:09
只是要死亡证明这还算好,国内银行还要相关直系亲属签字证明更麻烦些[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