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b3eb6 发表于 2026-4-28 15:44

高三应该已经成年了吧,这是典型的投毒啊,就批评教育就完事了么?这是刑事案件啊

gzcom520 发表于 2026-4-28 15:45

高三,大部分都已经18了吧,作为一个成年人,为什么只是批评教育?这已经涉嫌刑事案件了吧

oppledr 发表于 2026-4-28 15:50

这种情况不应该应当由公安机关定性投放的是否属于危险物质,是否构成刑责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如果都不构成的话,再应该由教育局或者学校调解吗

standme 发表于 2026-4-28 15:57

高三学生马上成年了,不能停留在批评教育,高中不是义务教育阶段,开除是最基础的,如果危害大一些还是需要刑事处罚。

wifai 发表于 2026-4-28 16:50

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吗?不送小黑屋反省能让它清醒吗?不是幼儿园孩子批评教育,高三了呀,之前高校学生投毒致死案还不能引起重视吗?受害者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医药费?

颠颠 发表于 2026-4-28 17:11

这个应该是刑事案件,如果是毒药,或用量大,人就没了,这是能批评教育的事

ress 发表于 2026-4-28 17:20

这已经不是淘气或者不懂事能解释的了,一个高三学生,难道不知道往别人水杯里放东西的危险性?压力大绝不能成为伤害同学的借口,光批评不够,得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和严肃的校纪处分,让他真正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否则难保没有下次。

weili0677 发表于 2026-4-28 18:23

高三学生,其中可能已经有的达到18岁了。如果肇事者达到18岁,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了。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6-4-28 19:08

首先要搞清楚投的是什么物质,再有这刑事案件不是和解的事,更不能拿年龄说事。

wakeman 发表于 2026-4-28 21:35

看得出来学校极力想把事情压下减小影响。殊不知这样的处罚方式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影响,估计班上和他关系不好的同学家长都准备给孩子转学了,谁都不想身边有个不安全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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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岳阳一高三学生向同学水杯投放异物,同学喝下后出现抽搐,当地通报:已对其批评教育,家长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双方现已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