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cjl
发表于 2026-4-14 21:36
给了转让费当然走的时候把能卖的都卖了,如果不是房东不同意,估计租客都想把店面给卖了[哭笑][哭笑][哭笑]
ycp123
发表于 2026-4-14 21:44
把墙和屋顶也都拆了卖钱呗,和郭德纲相声似的,校长说:我记得我们盖了个食堂啊!
—じ☆ve人生—
发表于 2026-4-14 21:49
太过分了,租人家的房子,把人家的门窗都拆了拿去卖。这不是报复,还是什么。你要是桌椅挪动的东西,沙发,家具这些你可以拿走。安装好的空调,还有门窗这些东西需要安装的,不能随便说拆走就拆
922b3eb6
发表于 2026-4-14 21:52
接手该门店时,她向房东支付了2.8万元的转让费,按照行规,支付了转让费相当于买断了室内的门窗、空调、锅碗瓢盆等。因此,退租后她有权处置室内的门窗、空调、锅碗瓢盆等,你是租不是买,如果是买你有权全权处置!
咖啡豆
发表于 2026-4-14 22:44
我个人觉得那个女人已经很好了,没有把房子卖给人家,是个特别善良的人。
superzhzh
发表于 2026-4-14 22:45
这是转租而不是转让合同啊,那乙方退租后的做法的确有些爱占便宜的行为了。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6-4-14 23:15
这个官司租户肯定输,首先合同上面写了要留下门窗,你现在拆了反而没有理了,租户觉得转让费给房东东西就是自己的,按道理转让费应该给上一家租户,后面估计是生意不好房东降价幅度太小,租户走的时候心里不舒服就把门窗也拆了,觉得在合同上写的又含糊,打官司她也不一定输,说白了拆这些东西也要花钱,谁有功夫为了这点钱去瞎折腾,这样狐狸没打着惹了一身骚。
—じ☆ve人生—
发表于 2026-4-14 23:36
我租的门面房316平方,后来办营业执照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我多印一张。干了几年饭店后来连316平方门面都给他卖掉了[哭笑]被关了几年才出来[哭笑][哭笑][哭笑]
mulunbo
发表于 2026-4-14 23:44
合同既然是约定按照年交,现在要求哈女士补齐欠款17万,恢复店内原样,这个社会所有承租方在合同约定终止前都要提前给房东说,这是道德也是法律,现在就抓住这一点,让哈女士这个案例成为行业一个标准,欠款1.7万和装修恢复原样一万多都要哈女士承担。并承担其它由此引发的费用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6-4-15 00:16
我们也是做餐饮的,难道自己不做了之前自己花钱装修吊顶铺地板,装修包间门窗还能把这些都给搞了[哭笑][哭笑],人才啊,你说卖个空调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啥的正常连门窗都卖了[点赞][点赞][点赞][哭笑][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