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和车企的专利闹剧以道歉收场,低速电动车乱象不能忽视
一家仅有20名员工的山东低速电动车制造商燕鲁新能源“硬刚”小米汽车的闹剧终于迎来大结局,燕鲁新能源申请小米汽车的三项核心外观专利无效,但最终撤回无效申请并向小米汽车公开道歉,意料之中的结果。以下为道歉内容。
燕鲁新能源做这件事情的出发点不难判断,其作为与小米汽车完全没有竞争关系的小企业,与一个现象级热门汽车品牌进行设计专利的无效申请无非是在蹭热度;由于相关专利是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去申请无效的,并且申请无效即便失败也不会承担过大的代价,于是这样的方法则成为几乎零成本的企业营销方案。
不能排除后续还会有类似案例的出现。
然而“老头乐”自身的问题也会更多的被关注。
低速电动车是没有路权的非公路用车,这些车应当面向哪些用户市场呢?
毫无疑问,其面向的应当是B端用户市场;比如工厂、园区、景区等企业用户,在各类用户中不应该包括个人用户,因为个人用户往往没有场地供非公路用车行驶;可是现在的真实情况却是大量的低速车制造商在面向C端的个人用户市场销售车辆,并且不论是在线上销售环节还是线下门店销售环节里,均存在大量错误引导性的产品描述。比如将其描绘成“老头乐”具备的一切特征,让中老年人对其产生错误的判断,认为不需要驾驶证、车辆不需要上牌就能开。
燕鲁新能源生产的韵蕾牌电动三轮车就被网友戏称为“老头乐。”
能生产、能销售,为何不让开?
问题就出在这些企业。
相较于低速电动车制造商在产品设计方面的普遍侵权,实际虚假宣传和销售欺诈才是更为严重的问题。不能否认一部分低速电动车用户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就是明确知道车辆没有路权却非要购买,凭借自己年轻够大、交警很难查处的优势随心所欲的用车;但客观上也有一些老年人是不懂得车型类别和相关法律法规,只是因为企业和商家的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所以解决低速电动车乱象的方向应当是溯源。
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溯源机制,并且应当与交警部门联动。
凡查获违法上路的低速电动车,在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和查扣车辆之余,应当向车辆所有人确认在购车环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销售欺诈的情况;如确认存在相关情况,则应当追究企业责任,并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审核评估。
同时应当重点关注企业地方保护的问题,对于无视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销售,并对相关案件处置有明显违规行为的案例进行通报。
“老头乐”已经是不容忽视的“马路杀手。”
法不责老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但面对老年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机构客观上也是过于包容的;以至于低速电动车在马路上依然敢于横冲直撞,变道、超车不打灯,把红绿灯视为氛围灯,逆行更是常规操作,其他车辆和行人避之唯恐不及!而在路况较为复杂的路段和时段里,想要躲避也不见得能躲得开,结果“老头乐”还是频频引发交通事故;可是这些车既没有保险,用车人也普遍没有赔偿能力,随之而来的则是围绕赔偿的系列矛盾,造成的是深远的负面影响。
不可以再对这些非公路用车过度包容了。
尤其是在这些低速车制造商也开始“内卷”,在其为了提升品牌曝光率甚至敢于碰瓷正规汽车制造商的时候。再不加以关注,这些低速车制造商只会愈发的离谱,打造出的产品也只会愈发的危险。所以燕鲁新能源这一出无厘头的操作不见得是坏事,最起码把这些企业拉至公众的眼前,而更应该关注这些企业的是监管机构。
对于“老头乐”应当双管齐下,从生产端和企业端全面展开清理。
为什么还让生产老头乐,不让生产就没有卖家和买家了吗?说到问题还是出在内部 低速电动车如何规范管理? 应该是说小米钱花到位了 很多老头乐都是汽油发动机,二轮摩托车翻版,东速危险性非常大 SU7不是和保时捷一样吗 一边让办厂生产销售一边市场监管又跟不上。 济宁生产的老头乐经常上新闻,消费者维权很多都找不到卖家,货不对版,以次充好,电瓶造假虚标,仪表盘造假,是监管部门看不见???还是商家隐藏太深??? 首都北京燃油老年代步车,满街乱跑没人管!!! 有关部门不作为不担当,严打厂家,上路罚款,出事如果是全责赔偿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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