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e族 发表于 2026-3-22 12:38

你应该相信什么?法律?以事实为准绳?法律法规是硬杠杠,解释是灵活的。

mulunbo 发表于 2026-3-22 12:39

产权人都换了,也就是说这个标的已经不是原债务人了,那能随意拍卖不属于债务人的资产吗?

咖啡豆 发表于 2026-3-22 12:39

拍卖公司应涉嫌欺诈。

kingfirefly 发表于 2026-3-22 12:41

法拍有风险[哭笑][哭笑][哭笑][哭笑]律师说的意思是你再花钱请他,二审再宰一次[哭笑][哭笑][哭笑]重要提示,当你贪便宜,你就成了别人猎物,一环扣一环

gzcom520 发表于 2026-3-22 12:44

原公示的产权编号无效。那就说明拍卖有欺诈行为。

weili0677 发表于 2026-3-22 12:45

这怎么判的?这不是明显诈骗吗?

voo 发表于 2026-3-22 12:45

拍卖公司有问题,他们是主导者,为什么要拍卖者来买单呢?拍卖公司是有偿服务的,又不是公益的,这样的判决太不合理了。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3-22 12:46

拍卖的房子问题多,别买

standme 发表于 2026-3-22 12:47

拍卖的东西包括房子应该都是处于封存的状态下才能进行拍卖了,这房子在拍卖的过程中出现房产过户的情况,这不是明显存在虚假欺骗吗?

meto 发表于 2026-3-22 12:50

按照这个逻辑,拍卖行可以无限期的拿这张产权证去拍卖,你反悔了,五万保证金没了,你狠心拿下,又要多出三万增值税款。他们其不是两全其美了。那老百姓咋办?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52万竞拍获得房屋,却发现12天前已过户他人,如再次过户因未满两年需承担增值税等近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