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cjl 发表于 2026-3-19 11:43

因前同事一句话,新工作月薪少了5000元!男子一怒打官司,谁该担责?法院判了


做好生sang活,过上向往的生活



男子入职新公司,背调因前同事的一句话,未经核实,就让新工作的每月薪酬少了5000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一起来看↓↓事件回顾:
男子遭前同事“背调杀”,
入职薪资被打9折,
起诉背景调查公司赔偿


王某从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离职后,应聘了一家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在王某入职前,委托某背调公司对其进行背景调查,背调公司承诺将依法、全面、客观、真实开展背景调查,并对个人信息保密。对此,王某向背调公司出具了《背景核查授权书》。


在背景调查过程中,背调公司职员联系到王某在投资管理公司任职时的同事刘某,就王某的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询问。随后,背调公司在向科技公司出具的《目标雇员背景调查报告》中载明:“雇主一HR刘某表示候选人王某的价值观、生活作风存在问题(黄灯)。”


该报告导致王某入职新公司的薪酬被打9折,每月工资减少约5000元,并在公司内部引发负面议论。



得知此事后,王某颇为不满,并诉至法院,主张刘某所述均不属实,背调公司出具的报告导致其入职薪资水平降低,且相关评价内容已被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晓,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要求背调公司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了:
背景调查未尽合理核实义务,
侵犯求职者名誉权,应担责


对此,背调公司辩称——
■ 其出具的背景调查报告中有关王某生活作风的内容,来源于刘某的访谈陈述;
■ 作为背景调查服务提供方,公司仅对刘某的陈述进行客观记录与呈现,无需核实、评价陈述内容与客观事实是否一致;
■ 依据背景调查行业的基本操作规则,公司也无义务对内容进行评判、甄别,仅是依照合同约定如实、客观记录他人的评价,其对王某不存在侵权行为;
■ 王某亦未因背景调查报告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失去任何工作机会,因此不同意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背景调查类公司不能只当“传声筒”。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本案中,某背调公司出具的《目标雇员背景调查报告》声明部分载明“以为公司降低招聘风险为目标”提供报告,故背景调查报告与委托方的用人决策具有相关性,背调公司在进行背景调查过程中应尽到合理核实义务。该背景调查报告对王某价值观、生活作风等内容的记录,明显可能影响某科技公司的用人决策,其内容亦与公序良俗相关,且可能导致被调查人名誉受损,背调公司在处理此类信息时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合理核实相关信息。


然而,背调公司在未核实访谈对象信息来源与可信度的情况下,对王某作出“黄灯”评级,并将访谈对象对王某生活作风的负面评价及评级结果载入背景调查报告,发送给王某拟入职单位,使得该报告为第三人所知悉,对王某的入职、薪资、社会评价均造成一定影响。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认为,背调公司的行为已造成王某名誉受到贬损、社会评价降低的不良后果。王某要求背调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并对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于法有据,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一审宣判后,背调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调查边界应慎重区分,
警惕 “背调” 变 “滥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柴海燕庭后表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文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相关情况的知情权,有利于用人单位合理地任用劳动者,实现人才与岗位的高度匹配,推动劳动合同的顺利履行。


但在实践中,存在少数求职者故意隐瞒一些不利自身的情况,甚至有伪造学历证明欺骗用人单位的情形。由此,为保障用工安全与诚信雇佣,部分用人单位会在获得求职者同意及授权的情况下,自行或委托专业公司对求职者进行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表现等进行核查,判定求职者是否存在虚假陈述,确认其是否适合拟聘用的岗位。


那么,哪些可查,哪些不可呢?简单说↓↓
■ 该查的:与工作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比如学历、工作经历、技能、职业资格等,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 不该查的:和工作无关的隐私、未经核实的负面评价等,瞎写就可能侵权。


在背景调查中,如何确保对求职者个人敏感信息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法官提醒↓↓
■ 根据法律规定,相关公司开展背景调查业务应有所边界,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向求职者告知背景调查的具体内容及调查结果的使用方式、范围,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在程序和内容上亦应遵守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及隐私的规定。


■ 对于求职者个人敏感信息,特别是涉及对求职者品德、声望、信用等与其名誉相关的负面评价,明显可能影响委托方的用人决策时,背景调查公司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对信息来源与可信度进行审慎核实,避免让求职者沦为受害者,防止“背调”变“滥调”。


■ 正规的背调通常需要求职者授权。如果在求职者入职后发现因背调不实导致名誉受损或经济损失,可通过邮件、录音、截屏等方式,保留好薪资单、录用通知书、背调报告(如有)等证据,依据《民法典》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新公司或背调机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职场背调本是保障用工诚信的重要手段,
绝非“无边界打探”的借口,
用人单位不越界、背调公司守规矩、
求职者讲诚信,
才能让背调回归初心,
对此,你还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留言区与小午小参一起聊聊


劳动报综合自中国普法、北京丰台法院、法治网、新华网,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编辑:张千禧
审核:林锦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6-3-19 12:12

私家侦探是非法越界的,应予打击法办!

xuye004 发表于 2026-3-19 12:44

月薪5万,在这纠结5000,,还让我们看

cjlcjl 发表于 2026-3-19 17:05

该背调公司做法显然不够专业[嘿嘿][嘿嘿][嘿嘿]

com2 发表于 2026-3-20 10:21

谢谢楼主分享!

tdh0011 发表于 2026-3-20 10:34

waluheke 发表于 2026-3-20 13:06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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