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宠物中毒案当事人遭网暴报警,男子因私信“杀光你全家”被罚款1000元
1月24日,北京宠物中毒案当事人,账号名为“西高地Papi妈妈”的博主发布视频称,自案件于2025年12月11日一审宣判后,自己受到大量网络暴力、辱骂和威胁,有人扬言要“杀光你全家”,甚至挑衅称“报警抓我啊”。据“papi妈妈”李女士向大河报《看见》记者提供的立案告知书,她于1月21日因“被威胁人身安全”为由报警。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显示,江苏一名35岁男子被罚款1000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经查明,涉事男子于2026年1月14日12时许,通过自己的微信视频号向他人私信发送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后被查获。以上事实有接报案经过、到案经过、本人陈述、事主陈述等证据证实,涉事男子签字确认。
1月26日,李女士告诉《看见》记者,自己的宠物Papi被毒杀一案受到广泛关注,被告人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之后,自己在各平台频繁收到大量的辱骂威胁信息,到现在依然整日以泪洗面。
李女士称,自己精力有限,没办法针对网暴挨个报警,只想给网暴者一些震慑。对方除了被罚款1000元外,没有被拘留,也没有事后道歉。她更希望大家关注案件本身和后续进展。
据李女士此前发布的视频,目前被告人张某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一年七个月。
延伸阅读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滋扰、纠缠、跟踪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上述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和期限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来 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翟钰洁 陈曼
编 辑:王 聪
校 对:王根生
值班主任:钟玉芹审 核:施一楠 为一只狗让人坐牢,你是善人还是恶人?而且起因是养犬不规范造成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既然重判了刘某四年有期徒刑,你们还要附带民事赔偿,所以,网民觉得太不仁道了。我们的法律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不是以金钱权力的附庸。被网络攻击是自取其辱! 太恶毒了,人心怎么这样呢 判得太轻了。才罚款一千?法律该修改了。恐吓杀人,要严惩。才能避免大错 违规养狗的太害人太缺德了! 但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养狗伤害别人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 爱狗人士为什么遛狗不拴绳,不带嘴套?还让狗到处拉尿?你的狗在别人眼中就是危险源、污染源!支持严管养狗!每年被狗咬伤和咬死的人数分别是多少?@元宝 “……到现在依然整日以泪洗面。” 把那家伙判了四年,不是应该大仇得报,欢欣鼓舞吗? [哭笑] 狗主人是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药狗的老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如果遛狗的时候牵好绳子,狗会不会药死?之所以出这种事情难道自己就没有一点过错。刑事处罚加民事赔偿,会不会把别人逼到墙角发生别的不好的事情。得饶人处且饶人,穷寇莫追的道理大家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