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颠 发表于 2026-1-14 15:33

上海地区司法实践中,对补缴费用并适当补偿的“上车”诉求往往持支持态度,但执行需邻居同意,矛盾就在于情理与程序的冲突

oppledr 发表于 2026-1-14 15:37

坐轮椅的买家干嘛不买一楼的房子,出入最方便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6-1-14 16:15

这一层楼到底几户啊,去掉底层,总共六楼的房子,竟然至少还有17户,真的厉害[点赞]

dsfgdsg 发表于 2026-1-14 16:21

有的坎永远过不去,你在前面冲锋陷阵,他在背后捅刀子。你把他当需要保护的,他当你为利益跑的快。

颠颠 发表于 2026-1-14 16:42

加梯协议应明确权责,补缴+补偿是破局关键,法律支持合理诉求但需邻里协商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6-1-14 16:42

除了补缴再承担因他未缴造成的工程延期赔偿和垫付利息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6-1-14 17:18

补缴之后,可以退回其他邻居分摊的钱,顺便利息也补偿一下,别想着先不交钱,放银行吃利息,占便宜[哈哈]

weili0677 发表于 2026-1-14 17:43

如果是我,坚决不同意

咖啡豆 发表于 2026-1-14 18:02

楼里有这样的邻居、整栋楼倒霉!

com2 发表于 2026-1-15 10:19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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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户人家被全楼“孤立”!积怨太深,卖房时尴尬了……邻居气愤:我开刀等了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