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心!电梯排长队,凌晨被吵醒,北京一小区成了民宿集群?
想象一下,你家楼里的房子,挂着公安局的红字警告“未经审批,非正规酒店”,却依然天天有人拖着行李箱进进出出,生意火爆。 而且门卫告诉你:“这不违法,人家合规,完美地避开了法律要素。 ”这就是北京一个高档小区正在发生的现实。地杰·长安驿小区的居民,每天的生活从一场“电梯争夺战”开始。 他们的对手不是邻居,而是来自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游客。 这座紧挨着CBD和天安门的小区,优越的地理位置让它成了在线旅游平台上的“香饽饽”,大量住宅被改成了日租金300到700元不等的民宿。 居民王女士说,因为大量游客使用,小区的电梯不堪重负,最离谱的是,今年一年,整栋楼的化粪池主管道就堵了两次,污水倒灌的场景让人崩溃。
清晨四五点,楼道里就开始喧哗,那是旅游团要赶去看升旗仪式;深夜,楼板传来孩子蹦跳和行李箱滚轮的声音。 公共区域常有陌生人抽烟、大声喧哗,甚至有人直接在楼道里处理食材。 居民杨女士的担忧更直接:每天进出的人天南海北,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目的是什么,安全感荡然无存。 小区的门卫已经习惯了频繁出警的民警,他说民警来了很多次,但处理的多是具体的吵闹投诉,对于“经营民宿”这个行为本身,似乎没什么办法。
问题卡在了一个尴尬的“三不管”地带。 朝阳区文旅局说,民宿按短租房管理,权限在公安。 社区居委会说,这事归派出所管。 建国门外派出所的民警则明确表示,如果住客扰民,他们可以出警调解,但要说经营民宿就不允许,目前的规定“不是这样的”。 这种管理的模糊地带,被房东和平台充分利用。 在携程上申请成为民宿房东,流程简单得惊人,只需要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三选一即可,平台并不会、也无法核实这间“民宿”是否获得了整栋楼“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这正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白纸黑字写明的规则: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法律条文很清晰,但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 让一个打算做民宿生意的业主,去敲整栋楼邻居的门并获得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于是,法律的要求在现实中被架空,变成了“民不举,官不究”,或者“举报了也难以根治”的僵局。 民警也坦诚建议居民去法院起诉,但那意味着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普通居民来说,这是一条艰难的路。
这种情况并非北京独有。 在上海,政府正在研究民宿准入制度和负面清单;在广东,规定了民宿规模上限;而在云南大理,曾有一个小区被曝出240套住宅在做民宿。 各地的探索都试图在市场需求和居住安宁之间画出一条线。 平台经济享受了流量和佣金,房东获得了可观的租金回报,游客得到了性价比高的住宿,而所有的外部成本:拥挤的电梯、损耗的公共设施、被打破的宁静和安全焦虑,却全部由小区里的其他业主默默承担。
当你的家,因为邻居的生意,变成了一个永不谢幕的嘈杂旅馆前台,你到底拥有多少说“不”的权利? 那道区分“住宅”和“客栈”的边界,究竟该由谁来划定,又由谁来守护? 如果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现实中寸步难行,那么“居住安宁”这项权利,是否最终只能成为写在纸上的奢侈品? 楼主,不论什么情况你一定要hold住!hold住就是胜利![感动] 感谢分享! 版区有您更精彩{:2_394:}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点赞] 有法必依!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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