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n 发表于 2026-1-12 08:55

朱军的人生就这样被毁了,难道要毁掉一个知名人,一个央视一哥,就这么简单?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1-12 09:27

这难道不是笑话与讽刺嘛?关于朱有没有猥亵那个女的只有他们俩个最清楚。现在又翻出来说是不是因为那个女的在海外挑事儿让国家一级主持出丑了,才又开始给朱翻案呢?如果当初朱确实是冤枉的那么以他的学识身份和地位连给自己维权的能力都没有吗?真是天大的笑话与莫大的讽刺啊!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6-1-12 09:39

文章写的不错,但请下次不要这样写了,首先,人物弦子就不应该用艺名这种称呼,朱军用的是真名,女的为啥不用真名,还有你用弦子,让很多不明所以的认为是歌手弦子。

wifai 发表于 2026-1-12 11:25

愤怒!诬告他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不放过一个坏人和不冤枉一个好人是法律的本质!

dsfgdsg 发表于 2026-1-12 12:43

真为朱军同志叫屈抱不平,也为央视把他搁一边不解,他是我们百姓喜欢的最佳主持。现在的春晚主持人根本无法与他比。

oppledr 发表于 2026-1-12 13:34

弦子背后肯定有一个团队在操作。

cjlcjl 发表于 2026-1-13 08:02

在这枪打出头鸟。人性是复杂的。忘了在哪看的了?说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无法让人眼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

wakeman 发表于 2026-1-13 08:26

无风不起浪,扑朔离迷,谁也搞不懂,包括法官。至于弦子,也可能开始是有理的,后来嘛,她只是一只被利用的小羔羊而已。

疯了吧 发表于 2026-1-13 09:05

故意诬告他人者应判刑,不然,会有更多的人动不动就会诬告陷害他人,因为诬告、陷害他人不被之罪!

77898876 发表于 2026-1-13 10:10

以前我在公司上班,工作主要是收钱,一个非常肥的岗位,很多人都盯着也嫉妒,然后有一天我被人诬陷说贪污,公司查我三个月什么也没有查出来,又恢复我工作,后来公司进来一个刚毕业的女生,在公司不正经干活还上窜下跳,一次这女生趁我不注意偷我岗位上的公款被我抓住了手,我就报公司了,没过几天她舅舅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这个女生一起在公司告我耍流氓要强奸这女生,当年公司里都没有监控,这女生说我抓住她的手要强奸她,其实是当时抓住了她偷钱的手,这事闹的满公司风雨,大家都同情那女生,议论我是流氓色狼,我又被停职,后来多亏一个正义的女同事当时偷偷录视频了,把当时那女生偷钱被我抓的全程录下来了,还了我清白!人太坏了,我辞职了!公司里的关系真的是太复杂,造谣诬陷也没有成本,所以坏人越来越多!后来听说那女生坐上了我当时的工作岗位,但是半年后因为和她那个副经理舅舅合伙贪污公司巨款被送进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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