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阁
发表于 2026-1-4 16:50
一句直言,正因为小区业主不团结,才会今物业公司变本加厉有持无恐!!!
xuye004
发表于 2026-1-4 17:20
业委会主任拒交物业费四年![哈哈][哈哈][哈哈]!请问,这个业委会主任是怎么当选和履行职责的?!
wakeman
发表于 2026-1-4 18:58
现在的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太绑定了些,应该几年一选聘,一签合同,超过期限可以续签,不同意续签的直接走人
hnn
发表于 2026-1-4 19:18
这种情况多,哪个城市都出现过,我南昌也出现过几起,都市频道新闻报道过,甚至两物业打架,业主和物业打架,物业纠结社会人员开,不让业主开大会表决,等太多了。物业有什么好的,文中老大爷说家里小修什么,一个电话就来了,说明这老物业真好[点赞][点赞],我们家这物业,只要是自己家里电,水等坏了,自己修,让他们水,电工上门修,收费[哭笑][哭笑]。你们物业都这样吗?合规吗?问一问
cjlcjl
发表于 2026-1-4 19:21
物业问题应该引起国家社会法律法规的重视,已经成为比较普遍问题存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合理合规定价和服务,多数人还是愿意交物业费和谐共存,不合理的定价和服务多数人都不愿交
dsfgdsg
发表于 2026-1-4 19:24
物业如果物业其他的没有什么理由,只是以物业费催收的比较全面为理由,这不足以采纳,比方说我们我对我们的物业很不满意,但你不交物业费,那你就进不了小区门,上不了电梯楼,进不了电梯,等等,一系列的都被他们那个电子系统给卡住了,你不得不交物业费。那不是我喜欢他,是我被他卡脖子了
dsfgdsg
发表于 2026-1-4 19:48
此路是我修,此树是我载…
cjlcjl
发表于 2026-1-4 20:00
老物业有权质疑???只是雇佣你而已,甲方爸爸不要你了就不要你了,怎么乙方还拽上了?物业行业真的需要规范了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6-1-4 21:21
这场对峙的核心,是新旧物业的交接矛盾:旧物业认为撤场条件未谈妥,拒绝退出;新物业则持合同入场履职,双方各执一词,把小区大门变成了“对峙现场”。业主夹在中间,不仅要面对进出不便的麻烦,更要承受小区管理真空的风险——安保、保洁、维修等基础服务陷入混乱,物业费该交给谁、权益该向谁主张,都成了无解的难题。 更深层的问题,是物业交接的规则漏洞与监管缺位。按照规定,物业交接需遵循法定流程,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后,旧物业应配合移交资料、设施,但现实中,因费用结算、资产归属等问题产生的交接纠纷屡见不鲜。而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不足,导致矛盾迟迟无法化解,最终让业主成为权责博弈的“牺牲品”。[加油][加油]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6-1-5 00:43
不交物业费,好的物业公司是不会进场的。我们小区业委会一言难尽,业主提出的问题一个不回应,埋头苦干签合同揽工程,说物业费用不透明,自己更是修门楼,刷楼道,租场地,地铁补偿款给一年多了也不公布,业主把门堵了都没用,真是一言难尽啊。十个物业可能有三四个不错的,十个业委会也挑不出一个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