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com520 发表于 2025-12-21 07:52

买车位是有产权证的,产权证的划线部分就是购买的面积,理论上有权使用此范围区域。但是,购买的是停车位,它的功能是停车,不是储物,堆放了其它物品变相使用停车区域就是不妥,会产生其它安全隐患,影响相邻车位业主的车辆停放及安全。道理上就要这么理解。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5-12-21 08:04

物业要整治车位乱堆乱放,出的通知里面对于区域的描述有点瑕疵,业主不想整改或者整改后不服气,咬着“公区”两个字不放。

hnn 发表于 2025-12-21 08:54

车位≠车库   你这位置放铁架子暂时没影响别人,但是别人有样学样的话就一定会有影响。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12-21 09:39

我家的两个车位都有产权证的,但物业都有规定车位不允许存放机动车外的其它物品的,这我们这里没人反对啊!你那本身都没有产权,意思全是公共区域,你也仅有使用权,按双方的协议使用就行了,物业也仅出个告示不让放杂物而也,也没说不让在该区域停车的,你直接把杂物清掉就是了。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2-21 09:51

不管公区私区,放杂物总不太好,也影响美观。

wakeman 发表于 2025-12-21 10:16

其实不用讨论公区私区的,按消防要求来说事比较妥当,堆放杂物欠妥。

qqwa1234 发表于 2025-12-21 12:47

公共区域的地域属于非卖品,开发商无权销售。私有产权区域的车位,车主可以自由使用。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2-21 13:53

中国号称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法规齐全。就应该明确规定,向公民宣传尊法守法,车位是买了,但只应该停汽车,不应该放别的杂物。如果你围起来出租,当库房可以不?出租可以不?物业公司管理者法律水平不高,主户也是不懂法律法规。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12-22 10:16

如果杂物属于可燃材料,说影响消防安全可以,但否定人家的使用私权是不可以的。

xuye004 发表于 2025-12-22 11:57

业主只是质疑那块地方算不算他私有的,没反对不让堆放杂物的问题。所以很简单。量一下白框面积,对应一下合同就行了。不管是公还是私,都不要堆放杂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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