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空乘与中国男友联手,把餐厅变“妓院”,KPI式管理卖淫,双双获刑!
前空乘丁氏青泉(Đinh Thị Thanh Tuyền)因伙同其中国籍男友,允许餐厅女服务员外出卖淫以增加营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2023年12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TAND TP HCM)以《刑法》第328条“介绍卖淫罪”判处32岁的前空乘丁氏青泉有期徒刑4年。
其男友张磊(Zhang Lei 音译,40岁)因相同罪名被判处3年6个月;其余5名被告分别获刑3年至3年6个月不等。
法院指出,各被告人均无加重情节,且如实供述罪行。鉴于丁氏青泉为少数民族、张磊系外国人,对越南法律认知有限,法庭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丁氏清泉(中)及其同伙旁听宣判
判决书认定:约2022年5月,张磊与丁氏青泉(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接手位于陈兴道街(Trần Hưng Đạo,原第五郡)的“财源Fortuner II”餐厅(Nhà hàng Tài Nguyên Fortuner II),经营餐饮及卡拉OK业务。初期由张磊直接管理,2023年2月起,丁氏青泉也参与共同管理。
为提升业绩,二人招聘阮友志(Nguyễn Hữu Chí)任总管;阮国英(Nguyễn Quốc Anh)负责管理女服务员;杜春黄(Đỗ Xuân Hoàng)负责监督;艳(Diễm)和柳(Liễu)管理女服务员排班;徐兴(Từ Hưng)管理男服务生;罗氏妙(La Thị Diệu)与黎黄孝幸(Lê Huỳnh Hiếu Hạnh)负责女性员工管理;丁玉保(Đinh Ngọc Bảo)为普通服务员;杜氏红燕(Đỗ Thị Hồng Yến)任收银员。
在日常会议中,张磊与丁氏青泉达成一致:允许女服务员外出卖淫,但仅限接待来自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及台湾地区的客人。若有客人提出需求,由阮国英安排人员,单次价格为400万越南盾(约合1080元人民币),过夜则涨至700万越南盾(约1890元)。
该餐厅的卖淫活动已形成固定流程:每日由杜春黄在登记簿上记录服务员编号与姓名,并询问“是否愿意卖淫”。同意者名字用大写字母标注,不同意者用小写。名单随后上报阮友志、阮国英、艳、柳,并由阮友志发送至Telegram群组,供管理层及老板掌握动态。
当客人点选服务员时,阮国英会将其带入房间,分成两列——“可卖淫”与“不可卖淫”,供客人挑选。若客人有嫖娼意图,服务员需立即上报,由管理人员跟进安排。
晚上22:30前,欲外出卖淫的服务员须提交书面“早退申请”,经阮友志审批并报杜春黄备案;22:30至24:00之间,则需向阮国英报备,获准后由其将编号转交杜春黄,方可离店。
2023年10月17日晚,两批中国籍客人到餐厅消费,与5名服务员谈妥以每人700万越南盾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并由员工带往附近酒店。同一时间,胡志明市公安局突袭餐厅及涉事酒店,当场抓获正在卖淫的5名女子。
被告人张磊(最右)及其同伙正在聆听判决
庭审当日,丁氏青泉及各被告人均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张磊辩称,他来越南本为寻找商机,已在当地注册一家货运公司。接手餐厅是与几位同乡共同投资,旨在服务客户、拓展合作。
然而,部分合伙人中途撤资,导致资金紧张,客流量锐减。为维持经营,他与丁氏青泉才同意让员工从事卖淫活动以增加收入。但他强调,二人并未从中直接获利。
关于警方在其住所搜出的200亿越南盾(约合536万元人民币),张磊解释称系其母亲转账用于生意周转。调查期间,其母已认领该笔款项。另在餐厅查获的2亿多越南盾(约5.4万元人民币),其家属也已领回。 最后一段,这么巨大的资金,当地警察没有没收也是很大意外啊。越南感觉很贪婪腐败啊 以前的RTV嘛 好人 这是真实物价水平吗 科普一下,折合人民币2000块,看到老板是国人,就明白为什么要出事了,蜂台笔价,正常价格200起你2000玩不起的肯定告你 必须严打 中国籍的绝不放过 越南必须全境排查中国籍犯罪情况 并且跟中国公安积极沟通 没交保护费[哭笑][哭笑][哭笑] 从最后一段可以看出越南法治属于发达国家水平 过夜需要1890元真的是黄金镶边吗,有点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