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5-12-8 16:54

最高法:物业服务人不得以限制使用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8日)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法院统一裁判规则,做好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9月,某小区业主老张发现他因欠交物业费已被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与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起诉到了法院,诉求是要求物业公司恢复他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功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刘忠伟:审理法院认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个案件中,老张虽欠交物业费,但某物业公司不应以不给业主激活门禁卡使其不能正常进入单元门、不能正常使用电梯门禁系统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对老张欠交物业费的违约行为可另行依法维权。法官依法释明之后,物业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主动恢复了老张对门禁系统的使用。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实践中业主拖延甚至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人往往采用各种方式催交物业费。(央视新闻)

superzhzh 发表于 2025-12-8 19:24

不交物业费还有啥合法催缴方式?

hnn 发表于 2025-12-8 21:42

你可以建议一下用什么样的方法!

standme 发表于 2025-12-8 21:43

对物业行业而言,这一禁令并非“限制维权”,而是“规范维权”,倒逼行业从“粗暴催收”转向“依法履约”。长期以来,部分物业陷入“服务不到位→业主拒缴物业费→违规催收激化矛盾”的恶性循环,根源在于偏离了“服务为本”的核心定位。法律早已为物业维权划定了清晰路径:从书面催告、沟通协商,到申请调解、提起诉讼,合法维权的渠道畅通且多元。此次案例进一步明确,物业维权必须坚守“合理限度”,不得超出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以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为代价实现自身债权。这一导向将推动物业行业回归本源——与其耗费精力在“堵门催费”上,不如将重心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用清洁的环境、及时的维修、贴心的管理赢得业主认可,从根本上化解欠费纠纷。[加油][加油]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12-8 21:43

门禁催费的禁令已下,法治的红线已然清晰。期待这一司法导向能真正转化为行业实践,让物业回归服务本质,让业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中,让每个小区都能实现“服务有温度、维权有尺度、居住有幸福感”的和谐图景。[加油][加油]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5-12-8 21:45

确实不限制,一个礼拜一授权,没事儿就得去物业[哭笑]

standme 发表于 2025-12-8 22:04

小区里面的房子是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不是属于物业的!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物业你的责任是服务于业主的,來管理好小区的安全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而不是來管理业主的人身自由和限制权!这属于违备法律!如果业主物业費欠费你可以通过沟通调解或者起诉等方式处理!

—じ☆ve人生— 发表于 2025-12-8 22:28

中国99%的物业公司,分不清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都把自己当行政执法单位了

922b3eb6 发表于 2025-12-8 22:30

门禁算啥,关你电梯扣你交不交物业费

voo 发表于 2025-12-8 23:02

现在物业成了大爷!住自己的房子交的物业费跟租房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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