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醉酒步行也会惹“官司”!法官:醉酒不是逃避民事责任的理由!
喝酒开车会受到法律惩罚,喝酒后走路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相关案例。杨某喝完酒后在小区步行时,将正在遛弯的徐某撞致粉碎性骨折。徐某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
案情介绍:酒后走路撞伤人
杨某酒后在小区步行,因当时迷糊不清,走路东倒西歪,撞倒了正在小区里遛弯的徐某。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端粉碎性骨折。徐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徐某称,杨某醉酒行走在小区里将其撞倒,其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端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故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杨某称,事发当天其和朋友聚餐喝多了,在小区里走路时不慎将徐某撞倒。当天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杨某对撞伤徐某一事十分自责,同意赔偿徐某的合理损失。
审判结果:当庭赔偿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杨某当庭向徐某支付赔偿款。
双方对涉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以案说法
亲朋好友聚会饮酒无可厚非。然而,小饮怡情,醉酒却令人头疼。醉酒后可能出现失去意识,行为失控等情况,醉后卧倒路边对自身安全存在隐患,醉后行为失控,砸物伤人对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存在威胁。
有人可能认为,杨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因此才会出现侵权行为。但是醉酒并不能成为逃避民事责任的合法理由。尽管部分人在醉酒后可能会出现意识不清,无法清楚认知或有效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然而,在饮酒之初,杨某是完全清醒的。换言之,杨某是在自身清醒的状态下,主动选择饮酒并最终致使自身陷入不清醒的状态之中,因此,理应为其醉酒后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醉酒不能免责。醉酒后的失控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形象,还影响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法官提示
01
充分了解过量饮酒的危害,从科学、理性的角度面对饮酒问题,控制饮酒次数、限制饮酒数量,量力而行,切不可贪杯。避免因过量饮酒失去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
02
正确、理性对待酒文化,杜绝拼命劝酒、过度饮酒行为。亲朋之间聚会饮酒本是为了交流情谊,同饮者应避免恶意、强迫性劝酒行为,且对醉酒者有善意提醒、劝诫甚至照顾的义务。
选择适合的饮酒场所。尽量在安全、正规场所饮酒,避免在危险区域或容易引发冲突的地方喝酒。
03
酒后注意安全。醉卧街头、醉酒独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饮酒后,最好由家人或清醒的朋友陪伴回家,即便独行回家,也要提前告知家人行程和预计到家时间。
来源:工人日报记者 周倩
本期编辑:周倩 觉得,如果某一个人在哪里喝酒,出了一切后果,卖酒的制造酒的都应该要负责任 是不是不喝酒撞了就不陪? 我觉得烟酒不能生产与销售。 把所有酒厂砍了,再禁止进口看怎么喝酒 撞人和喝酒有关系吗?没喝酒,撞坏人了也得赔钱。 这工人日报怎么也这水平了,自媒体优点不学,尽学缺点 什么破标题啊。这判决跟喝酒有直接关系么?问题的关键是他撞人了,喝酒撞了要陪!没喝酒撞了也要陪!所以判决跟喝酒与否无关好吧。 谬论!就是不喝酒,你走路把别人撞伤了,难道你不赔钱 这是哪里学的标题党?撞人任何时候都要赔,跟喝酒有一毛钱关系?国家媒体也玩标题党吗?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