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5-11-21 15:27
只把心思放在套路消费者,而没把心思放在产品上的企业,是做不长久的。贾会计还在大洋彼岸等着谁过去做伴呢。
voo
发表于 2025-11-21 15:28
小米这种操作已经完全突破了老百姓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毫无底线了。明显错误的事,我都不敢说是违法的,承认错误很难吗?赔点钱很难吗?又不是没有
wakeman
发表于 2025-11-21 15:31
这件事情就和前段时间的西贝一样,明明就是预制菜非不承认要和消费者玩心眼,最后还是道歉承认错误,就想问一下小米明明知道自己有错为啥非要找个理由杠一下,最后的结果还是砸自己的招牌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11-21 15:31
神米,不仅坑消费者,合作伙伴也一起坑啊,牛掰[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11-21 15:32
就是买完车架不保值后悔了,然后想减少损失而已。首先声明我并不是米粉,只是觉得小米汽车还是可以的,有它的缺点,但方方面面也不错的
ress
发表于 2025-11-21 15:33
人才
voo
发表于 2025-11-21 15:47
1.广告宣传应该视为销售邀约,应该遵循广告法2.不建议购买,与是否虚假宣传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认定没有虚假宣传3.微博8小时后删除,那就是说已经在网上公开8小时,雷军粉丝众多,应视为宣传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删除就彻底逃避责任4.消费者购买车辆,宣传是影响重大的,合同反而没几个人去深究细节,小米法务不应该片面强调合同却忽视营销对消费者的巨大影响
oppledr
发表于 2025-11-21 15:48
一家公司老板不建议消费者购买他们家的产品。一家公司明明是生产科技产品的,老板却硬把它带进娱乐圈了。
cjlcjl
发表于 2025-11-21 15:48
“宣传广告内容未写入合同,不存在违约”。买小米产品的朋友们要记住这句话哦。假如你买的手机打不了电话上不了网,你买的空调没有制冷,制热功能,记得看下合同有没有写这个手机能打电话能上网,空调能制冷制热哦[哭笑]
ress
发表于 2025-11-21 15:50
好企业,不坑咱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