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5-11-21 15:27

只把心思放在套路消费者,而没把心思放在产品上的企业,是做不长久的。贾会计还在大洋彼岸等着谁过去做伴呢。

voo 发表于 2025-11-21 15:28

小米这种操作已经完全突破了老百姓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毫无底线了。明显错误的事,我都不敢说是违法的,承认错误很难吗?赔点钱很难吗?又不是没有

wakeman 发表于 2025-11-21 15:31

这件事情就和前段时间的西贝一样,明明就是预制菜非不承认要和消费者玩心眼,最后还是道歉承认错误,就想问一下小米明明知道自己有错为啥非要找个理由杠一下,最后的结果还是砸自己的招牌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11-21 15:31

神米,不仅坑消费者,合作伙伴也一起坑啊,牛掰[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11-21 15:32

就是买完车架不保值后悔了,然后想减少损失而已。首先声明我并不是米粉,只是觉得小米汽车还是可以的,有它的缺点,但方方面面也不错的

ress 发表于 2025-11-21 15:33

人才

voo 发表于 2025-11-21 15:47

1.广告宣传应该视为销售邀约,应该遵循广告法2.不建议购买,与是否虚假宣传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认定没有虚假宣传3.微博8小时后删除,那就是说已经在网上公开8小时,雷军粉丝众多,应视为宣传的一部分,不能因为删除就彻底逃避责任4.消费者购买车辆,宣传是影响重大的,合同反而没几个人去深究细节,小米法务不应该片面强调合同却忽视营销对消费者的巨大影响

oppledr 发表于 2025-11-21 15:48

一家公司老板不建议消费者购买他们家的产品。一家公司明明是生产科技产品的,老板却硬把它带进娱乐圈了。

cjlcjl 发表于 2025-11-21 15:48

“宣传广告内容未写入合同,不存在违约”。买小米产品的朋友们要记住这句话哦。假如你买的手机打不了电话上不了网,你买的空调没有制冷,制热功能,记得看下合同有没有写这个手机能打电话能上网,空调能制冷制热哦[哭笑]

ress 发表于 2025-11-21 15:50

好企业,不坑咱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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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小米汽车“挖孔机盖”案再开庭,法务辩称雷军多次不建议购买,相关微博已删不存在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