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b3eb6 发表于 2025-11-4 19:56

杀人偿命,抢劫判刑,哪罪大?直接杀掉附带民事判决!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11-4 20:00

还在等人送红包。在决定要按什么判罪。要不然这些早就判死罪斩立决了。所以包拯才是青天大老爷。他从来不等红包。才会有斩立决。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11-4 20:19

凡涉人命的案子,对凶手绝不能手软,杀立绝!

wakeman 发表于 2025-11-4 20:31

黄赌毒沾不得

ycp123 发表于 2025-11-4 20:38

抢劫罪有故意杀人罪危害大吗?骗人!应该是抢劫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

dsfgdsg 发表于 2025-11-4 20:42

抢劫导致他人死亡,应该予以重判!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11-4 20:45

两点一线,从未有过一丝偏差,只是你们眼中的“两点一线,从未有过一丝偏差”在网上认识一个男人,就敢只身一人带黄金去给陌生男人拍艺术照,那可是艺术照啊……

gzcom520 发表于 2025-11-4 20:57

ε=(´ο`*)))唉,黄金最近涨的太厉害了。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1-4 21:43

什么软件?

hnn 发表于 2025-11-4 22:47

好的生活方式,独善其身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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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北京奇案:本应出现在校门口接孩子的女子,失联后证实已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