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颠 发表于 2025-11-3 17:04

两车剐蹭引争执,驾驶员当场猝死!家属索赔70余万!法院:驳回

两车仅仅发生轻微剐蹭,一名驾驶员却在两方言语争执后突然死亡。死者家属向对方索赔70余万元。两名驾驶员下车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口角之争是否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我们一起来关注。
一提起突然离世的公公,李女士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李女士说,她从未想到,2024年6月18日下午3点39分,这并不猛烈的一颤,把她的人生分成了两段。一场欢聚之后竟是生死永隔。
公公突然离世,李女士说她最心疼的,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婆婆。
2025年1月,李女士的丈夫、婆婆作为原告,把对方车辆的驾驶员、同乘人员、车辆所有人,车辆的投保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对公公的死亡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共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0多万元。

法庭上,四被告拒绝赔偿。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双方下车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李女士公公的死亡原因是什么?他的死亡是否与被告有因果关系?法官就这些问题展开了调查。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女士的公公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被告司机驾驶机动车行驶中,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那双方下车后,发生了什么呢?

当时的监控没有声音,双方到底说了什么?语气如何?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在法庭上,原告方李女士说就是双方争吵,公公受到刺激,突然身体不适。

门诊病历显示,李女士的公公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时,双侧瞳孔放大,心电图呈直线,后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年龄56岁,死亡原因心源性猝死。
法庭上,被告方强调,李女士公公的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导致的,与被告无关。
面对原告的诉求,被告保险公司给出了这样的答辩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下车后沟通辩论几句,并未超出必要限度,双方无身体接触和辱骂行为。李女士的公公自身患有直肠癌,肝脏转移,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由于心脏原因突然倒地死亡。双方的言语沟通与李女士公公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近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王英博   摄像:滕伟编辑:赵建鑫   责编:水母、武治华

酷狗e族 发表于 2025-11-3 17:31

[点赞]好法官!必须杜绝此类讹诈

walysj 发表于 2025-11-3 17:31

支持法院!拒绝碰瓷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5-11-3 17:31

转弯未让直行,全责。这个警察怎么办的事?

cjlcjl 发表于 2025-11-3 17:34

永远不要生气,气大伤身

cjlcjl 发表于 2025-11-3 17:38

诸葛亮气死周瑜,骂死王朗[哭笑]。

weili0677 发表于 2025-11-3 17:39

这都是那些无良的律师煽动去告的!真想知道那些为了钱的律师心有多黑!

ycp123 发表于 2025-11-3 17:39

无理也要闹,当下社会通病

hnn 发表于 2025-11-3 17:41

死哪讹哪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5-11-3 17:41

不要谁死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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