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0-27 17:14
有些开发商在合同里加乱七八糟的坑,故意缩短解约期限,只要加黑加粗就说尽到提醒义务,以前有些法院会支持,但是现在有法定解除权了,很多都没用了。
lovejuan0104
发表于 2025-10-27 17:14
遇到这种事情,联合其他业主集体维权才是王道,单个业主势单力薄,集体诉讼既能给开发商和银行施压,还能平摊律师费,糟心的事互相还能吐槽一下。
standme
发表于 2025-10-27 17:38
除非出现那个业主被逼无奈,把银行、开发商噶了几十个,估计这种事情国家才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个问题。
oppledr
发表于 2025-10-27 17:50
“完成度较高的烂尾楼 图”,主体框架完成,整体工程才完成了不到一半,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10-27 17:56
中国房地产需要改革,按揭贷款买房,必须是现房销售,银行,地产商,业主,政府,达到双赢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25-10-27 18:27
烂尾楼拆除退款给购房者,银行要承担主要责任,为什么放贷给烂尾工程。
mulunbo
发表于 2025-10-27 18:27
[嘿嘿]其实要银行一并赔偿,作为监管机构,不作为,让开发商把资金挪移,就该担责
meto
发表于 2025-10-27 18:54
其实所有的烂尾房背后都有一个核心,那就是期房,就像期货,期货好玩不?
诛仙九妹
发表于 2025-10-27 18:56
我们这里看到首付接近0!各种优惠也多!差点我亲戚也买了!现在烂尾了
oppledr
发表于 2025-10-27 19:18
整篇看下来的理解就是:银行配合开发商利用期房的手段合理合法的把购房者的终身积蓄一抢而空。最后被抢者还成了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