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10-14 12:24
业主和物业经理必须坐牢,物业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0-14 12:29
等于已废了,房屋基本上已不可能再卖出
hnn
发表于 2025-10-14 12:37
出了这样的事竟然都一直推延,难道一直要等到房子坍塌砸死人才有行动?
superjiaming
发表于 2025-10-14 12:39
私自拆该应该立法。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10-14 12:46
这个胆子肥,最少5斤重,一般二般的人干不出来[奋斗][奋斗][奋斗]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10-14 12:49
不是一般的人,此乃龙中龙,凤中凤,家中黄金数万斤,才会挖这么大地下室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10-14 13:02
这块只有造了重建,修复、加固那个说的,那个搬去座马,今后跨了那个互责,应以危害公工安全最处发。
77898876
发表于 2025-10-14 13:03
物业难辞其咎,300平米不是一时半会能弄完的,也不可能没有业主反应。
weili0677
发表于 2025-10-14 13:03
这是严重的危害公众安全事件!当地政府应该用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把挖地者告上法庭,判他死刑不为过,罚没全部财产也不为过!
xuye004
发表于 2025-10-14 13:19
小业主装修,运沙运水泥左刁难右刁难,这个在一楼开挖4米了,没权干涉,这个物业可以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