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firefly 发表于 2025-9-27 18:44

母公司垮了,买的地没钱建设,已经是事实违约,东莞政府不收回还可能被拿去抵债。支持政府无偿回收违约闲置空地,并追缴违约金。

月光如水 发表于 2025-9-27 19:20

后台不硬呀!东莞市东城区新源路与长泰路交叉口一块二万多平方米的地块,没有围起来有十年了,围起来又十几年了,现在还是空荡荡的围着,这算不算闲置的呢?

xuye004 发表于 2025-9-27 19:22

看到紫光倒霉,想趁机捞一票。没有第八产业支撑,东莞也不至于这样吧。

922b3eb6 发表于 2025-9-27 19:23

2019年买下土地,如是买家自身原因一直闲置不修的话,按土地法是应该被无偿默收的且还要被罚款的。这没什么问题。除非是政府拖不办手续原因。

酷狗e族 发表于 2025-9-27 19:40

除了那150亩不动产证不知道原因,前面的两方都有道理,政府是按规章制度办,公司确实是客观原因无法开工

陪着寂寞看孤单 发表于 2025-9-27 19:43

国有土地连续两年未开发确实无偿收回!!!虽然我当时复习资料的时候也深感震惊[恐惧]

xuye004 发表于 2025-9-27 19:48

现在东莞市的法律法规大于国家公布的特殊情况解释。全额支付了款项,只因为疫情导致不能正常开工是主要妨碍因素,法院和自然资源局都没有看到,或者不愿意承认这些不扩拒因素是非常不妥的。17亿土地金和三亿多的罚款对企业造成了非常大的投资风险。应该改正从2023年12月计算闲置土地时间比较稳妥。

oppledr 发表于 2025-9-27 19:50

早就应该这么干了,地拿了不开发等地价涨了再卖,支持国家严厉打击屯地倒卖行为!

standme 发表于 2025-9-27 21:01

拿到土地9年不开发想等土地升值再出售大赚一笔,可惜政府不惯着你们。有限期时间完成的,也有合同条款约束的。

kingfirefly 发表于 2025-9-27 21:07

像香港李某某那样买地不开发等过几十年升值十倍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新时代必须有限时间必须完成开发,不然的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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