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p123
发表于 2025-9-21 12:57
房东真倒霉
ress
发表于 2025-9-21 13:04
真倒霉
ress
发表于 2025-9-21 13:05
烧炭,没死醒过来了,后来又死了,是不是这样理解?
神隐之左手
发表于 2025-9-21 13:06
有这样的父母,孩子选择自杀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我孩子学校校长说,孩子心理出问题,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个熊家长。
walysj
发表于 2025-9-21 13:06
房东收点房租也担风险的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9-21 13:24
死者值得同情,但正因为有了如此父母才没有安全常识,而失去了生命。
weili0677
发表于 2025-9-21 13:48
自从不是你撞你为什么要扶之后,出现了好多索赔奇葩。有没有理,先讹一笔再说。法官要明察秋毫,不要成为千古罪人。
wakeman
发表于 2025-9-21 13:49
房东应起诉租客家属对家人教育管理不到位而直接导致平宅变凶宅,二者因果关系很紧密!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9-21 13:56
这种是非判断,其实仅凭生活常识,也可得出房东无责的结论。法院的判决使用了一些专业术语,显得上档次似的,其实只不过把那些生活常识升华成了概括性高的词语,再加以逻辑化排列,就呈现了不一样的效果。这个生活常识就是不知者不怪罪。房东没有立即判断出租客已死亡的能力和义务,他给出的不想打扰租客的理由合情合理,符合一个房东应尽量减少打扰租客的道德要求。由此可知,房东的未及时施救事出有因,与租客的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需要担责。再引申一下,租客家属未必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道理,只是觉得冤气难伸,告房东一把,即使得不到巨额赔偿,至少也能得点人道主义的无过错补偿吧?没想到法院连这个都不支持,上诉后依然,这就没办法了。
华语天空
发表于 2025-9-21 14:05
房东应该向死者家属索赔,因为房屋已成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