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98876
发表于 2025-8-5 11:22
拍车不对!踢行旅箱、拿石头砸更不对!居于因果关系,小车必须接受严厉处罚。相关部门对超车和逆行的理解不透彻,这是完全不同的标准。弯道不具备超车条件强制超车属于逆行,可视为危险驾驶罪论处;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看价格,几百上千治安处罚拘役和罚金,超过五千入刑3-7年。
voo
发表于 2025-8-5 11:26
无论什么理由,弯道逆行直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机动车靠右行驶)。尤其在急弯、临崖等高危路段逆行,属于主观故意危险驾驶,可能构成《刑法》第133条的"危险驾驶罪",再者事发路段是"U型大弯+百米悬崖",道路宽度仅容两车通行。逆行车辆不仅威胁对面来车,还可能因失控坠崖引发更大事故,属于"情节恶劣"的交通违法啊。
wakeman
发表于 2025-8-5 11:27
从视频看此獠是从小车的右边下来的,应该不是司机吧,觉得适合寻衅滋事罪。
wakeman
发表于 2025-8-5 11:27
证据缺失是否会让逆行者逃脱责任?”
mulunbo
发表于 2025-8-5 11:28
明明就是逆行在先,为何要调解?换我是摩托车司机我也不会接受,视频一清二楚
温馨阁
发表于 2025-8-5 11:30
从现有信息看,刑事追责的可能性较高,发路段为“U型大弯+百米悬崖”,逆行行为直接导致对向车辆(摩托车)陷入“无路可避”的绝境,若摩托车失控坠崖,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女司机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逆行在危险路段的致命风险,但仍选择逆行逼停对方,存在明显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该行为不仅威胁对向车辆,还可能引发后方车辆连锁反应(如紧急避让导致多车相撞),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征。
疯了吧
发表于 2025-8-5 11:31
像这种霸道行为,开奔驰车有什么了不起?违反法律必须严判,涉及到他人人身安全
voo
发表于 2025-8-5 11:32
女子开奔驰“U型”大弯道超车是犯规、逆行逼停摩托车、还下车猛踹摩托车,实属寻衅滋事是犯罪,希望警方调查这个女司机、她如此猖狂的底气凭什么?
77898876
发表于 2025-8-5 11:34
针对道路危险行为是不是可以搞一个随手拍的监督平台,让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通市民—政府—企业协同链条,让公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共治者,这样人人都是安全员,岂不是更好。
gzcom520
发表于 2025-8-5 11:39
希望针对路怒症也能有针对性的治理,不管是个体心理干预,还是技术层面的防控,社会规则上也需要同步发力,驾毕竟方向盘不是情绪上的泄压阀,当社会建立起预防矫正路怒的机制,交通生态也会越来越好,希望“路怒”能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