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图书馆的事,最可怕的是常识的丧失
武汉大学肖某被杨某控诉性骚扰的事,大家已经说得很多。不过,今天看到了一则评论(下图),仍然让我陷入了深思。这则评论的大意是,男性在公众场合给裤部挠痒是不对的,最好去厕所。然后下面很多点赞附和。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应该是少数,但是这种观点的出现,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我很想问,这些人还是不是人?为什么受了某些歪理邪说的毒害就人性泯灭得这么干净呢?给裆部挠痒(无论男女),虽然不是什么雅事,但是只要动作别夸张,别有意暴露给人看,这不是正常之事吗?为什么人做这种正常举动,也需要这么担惊受怕?
这是更文明了,还是人类社会异化了?我们还可以做一个设想,假如肖同学恰好没有寻医问药,或者只是简单去小店买了个药膏而没有保留单据,那么他还能自辩吗?在杨同学告他的官司里,还能胜诉吗?恐怕要打一个问号。在正常的认知里,一个男生在图书馆的桌子底下,做了一些不自然的动作,没有暴露自己,动作幅度也不夸张,全程没有和对面女性有任何哪怕眼神的交流。如果“凑巧”被对面的人“感知”到了,你可以说他有点不雅,但这种不雅并没有到已经对他人造成干扰的程度,这和那种暴露私处、有意性挑逗根本不同。在一个正常的社会,肖同学根本不需要自辩,也不需要特意去找什么病历。别人无权对他进行批判和谴责,更上升不到违法程序。这一判定对于女性也同样适用。有人会问,如果你正在现场,你碰到这种情况——对面有一位同学(无论男女)存在不自然行为,怎么办?首先,对面同学是在桌子底下的动作,你可能是看到对方仪态不太自然,或者有一些小的声音,那么,你要做的是提醒对方注意下声音,不要影响自己学习,而不是掏出手机去桌底下拍对方!在你拿手机拍对方的那一刻,你就已经侵犯对方的隐私了!不要听信那些极端女拳的教唆,人家桌底下是人家的隐私范围,以侵犯隐私的方式取证,这种证据是可能无效被排除的。(杨告肖的案子原本就应该排除这一证据)在你提醒对方后,正常人一般就会停止不自然的动作,如果真的因为生理性很痒或者其它你想象不到的原因无法控制,那么他(或她)会识趣地走开(可能真的去厕所);如果他(或她)拒不改正,你可以请管理员来维持秩序,再不济,你自己走开,换个座位。
没错,图书馆是公共场合,你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你应该请这个场所的管理人员来维持秩序。
所有这些选项里,都不应该是拿出手机来悄悄拍对方私处。
非正当的手段带不来正义的结果。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这就是按常识来处理。为什么明明可以按常识来处理,你非要掏出手机去拍对方私处一个多小时?
你说你想取证?你凭什么就认为对方一定是坏人?你难道不是受了歪理邪说的毒害,对人没有包容之心,丧失了基本人性了吗?
古人尚且知道“非礼勿视”,你不知道?你说你不信古代人,你是现代人,可以现代人也应该知道,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现代人更不鼓励以违法手段去取证。
你既不是古人,也不是现代人,只是听信了歪理邪说,常识没有了,人性泯灭了。
再说两个问题。
对于现代人来说,能够个案分析可能是最宝贵的能力,愿意就事论事,已经算是最高的美德。
就武汉大学这件事,虽然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仍然有一大波人在那里说,败诉不等于事实不存在。
是的,这句话在很多性骚扰案子是对的。
但是,人最宝贵的能力是个案分析,而不是鹦鹉学舌。
很多很多的性骚扰案子无法对侵权人定罪,确实是因为取证难,证据不足而败诉。但是武汉大学这个案子恰恰相反,原告杨同学并不是没有提供证据,相反提供了远比一般性骚扰还多的证据,不仅有现场视频,还有道歉书。
但杨同学还是败诉了,败诉的原因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证据不足,而是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
这跟通常碰到的性骚扰案并不相同。所以不要鹦鹉学舌。
还有一种观点,大意是女性性骚扰维权通常很难,所以要容忍杨同学这样的过激反应,杨同学只是误会;性骚扰通常取证很难,所以要理解杨同学去偷拍男同学,杨同学很勇敢……
嗯,说这些话的人,她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女性由于天生性别上的弱势带来了现实中很多不利的处境,这些处境过去男性很难换位思考到,这确实是男性普遍应该思考和改善的地方。
我无条件接受这点。
但是,这跟杨同学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就不能就事论事?
对杨同学的偷拍行为,已经上升到恶意的想置男方于死地的行为,对这些行为的包容,对于维护女性权益是有什么促进作用吗?
又有人说了,铺天盖地对杨同学的讨伐,会影响后续其他女性的维权。
那就得问一下,其他正常女性也会像杨同学一样用非法手段去维权吗?一样会在败诉后仍然想对男方网暴吗?
这种维权方式值得鼓励吗?
杨同学的案子为什么就会影响到正常女性的维权了?
照这么说,为了鼓励女性维权,法官最好枉法裁判,判杨同学胜诉好了。
互联网上的辩论,就事论事是最难的。
因为很多人不想就事论事,而是想浑水摸鱼。 权利通天,无人敢管 想起以前在图书馆也见过有人挠裤裆,周围人都没在意,现在想想真没必要上纲上线。 这文章写的棒[点赞][点赞][点赞]完全支持你的态度[加油] 窥一斑而知全身!再看看广西那个证件姐,居然说证件说假的!层出不穷的奇葩事件,匪夷所思,可想而知,已经烂到什么程度了?! 丧失的恐怕不是常识 其实,应该学日本,反诉杨偷拍偷看,这也是性骚扰[哈哈] 从诬陷女到亮证姐,这一代中国女人史上最烂! 其实那男生可以反诉这女人偷拍公开上传网上严重侵犯男生的隐私权 不是常识的丧失,是灵魂的丧失,是道德的丧失,是百年高校信仰的丧失,是对一个法治与文明的亵渎。